古代之败家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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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4章 奇观现世,不亦乐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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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噻,这朝堂之上,气氛竟似凝固了一般,让人窒息得仿佛能听见呼吸的回声。

林蒙抬起锐利的目光,直视着弘治皇帝那有些错愕的神情。

弘治皇帝此刻可谓是彻底蒙圈了。他自诩见过不少奇闻异事,比如林蒙那惊世骇俗的求雨术。但那求雨,毕竟有着天象变化的科学依据,古往今来,总有那么几个懂得观天象的高人,所以林蒙掌握些秘术,倒也说得过去。

唯独这三十石粮食,却是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
古人与今人,大有不同。今人生活在科技与思想的洪流之中,对新奇事物早已司空见惯。而古人,自秦汉以来,生产力似乎停滞不前,虽然偶尔会有新工具问世,但这些工具都还是他们熟悉的范畴,难以想象出超乎认知的事物。

正因如此,在现代人眼中,古人对于新奇事物的反应往往显得惊慌失措,而欧洲人一旦遇到异常,便会毫不犹豫地追捕女巫,这其实都是因为社会形态和生产力长期停滞,导致人们无法接受过于“离经叛道”的现象。

这是思维上的鸿沟。

弘治皇帝依旧半信半疑,这已经不仅仅是信不信林蒙的问题了,它触及的是根深蒂固的价值观。

于是,林蒙特意带上了“家伙”,他要让人亲眼见证奇迹。

林蒙语气坚定地说:“陛下,现在是否请臣子安排一番?”

满朝文武交头接耳,大殿之中,气氛如同煮沸的油,几乎要沸腾起来。

弘治皇帝深吸一口气,努力平复心绪,沉声吐出一个字:“准!”

林蒙立刻回应:“臣的屯田校尉已在午门之外,请他们带着‘家伙’进来。”

片刻之后,张信等人背着柴火、锅碗瓢盆鱼贯而入。

这十几个人,形象狼狈不堪,衣衫褴褛,满身泥泞,仔细瞧去,张信的布鞋都已磨出大洞,露出三颗稚嫩的脚丫,活脱脱一幅“我很好惨”的画卷。

其实,张懋原本想让张信和校尉们换上整洁的衣衫,毕竟是要面见圣上的,形象得体才好,别把朝中大臣们都吓坏了。

但林蒙却坚决反对,他就是要让这番薯的成果以最“惨烈”的形式呈现。这番薯的收获来之不易,种出番薯就是大功,如今这副模样前来面圣,简直是每个人脸上都刻着“我辛苦”三个大字,这是对辛勤劳动的最好证明。

这群与谨身殿风格格格不入的“乞丐”一出现,大臣们心中的猜疑和非议顿时烟消云散。

他们真的是昔日的羽林禁卫吗?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?看这模样,分明是屯田的辛苦劳动成果啊。

连弘治皇帝都为之动容,他喜欢勤俭朴实、吃苦耐劳的人,这与他的性格不谋而合。看到他们,弘治皇帝的心中顿时安定了许多,这些人,一看就让人信服。

“埋锅造饭!”

在林蒙的一声令下,张信等人虽心头一紧,却也不得不遵从。毕竟,在这庄严肃穆的谨身殿中擅自行动,这可是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举动。

然而,在屯田百户所,他们早已习惯了林蒙那近乎“肆无忌惮”的领导风格。尽管心中忐忑不安,但终究没有违抗他的命令。

于是,在林蒙的号令下,他们开始堆砌柴禾,点燃火焰。而空旷的谨身殿,虽然烟熏火燎,却也不必担心烟雾四溢,毕竟林蒙对此毫不在意。

“不信就看看吧,总有一天他们会信服。”林蒙心中默念,从张信的背篓中取出红薯,一一丢入熊熊燃烧的火堆。

另一边,校尉们早已架起炉火,铁锅中煮着清水,倒入些许米粒,一派忙碌的景象。

这一幕,让人心生希望,仿佛并非空穴来风。林蒙此举,显然是下定决心,非得让他们亲眼目睹不可。

火焰越烧越旺,林蒙甚至能嗅到烤红薯的香气,不禁嘴角微湿。想当年,他也是红薯的忠实粉丝,只是如今物价飞涨,三块钱一个的红薯,已让他望而却步。毕竟,他得攒钱买房,讨个女朋友,虽然最后他还是孤身一人。

“熟了!”一股奇异的香气弥漫开来,已是傍晚时分,君臣们早已饥肠辘辘,此刻似乎也闻到了那诱人的香味。

就在这时,炭火堆中,一颗表皮焦黑的红薯突然爆裂开来。林蒙生怕烤焦,连忙下令:“快,快灭火!”

校尉们闻言,立刻手忙脚乱地扑灭火焰。

一群衣衫褴褛的人,在眼前晃悠,实在让人心生厌恶。然而,煎熬即将结束,希望也即将到来。

一个个焦黑的番薯从火堆中捡出,共有二十多个,林蒙命人用盘子装好,放在一边冷却。

与此同时,红薯粥也已煮好。尽管锅中米粒不多,但用红薯熬粥,既中和了红薯的腻味,又能填饱肚子。

这顿特别的晚餐,注定会成为谨身殿里一段难忘的回忆。

在这锅沸腾的米海中,细细的米粒宛如星尘,熬出的粥却稀得连筷子都能立得稳,仿佛天方夜谭般的幻想,竟想以此填腹?

终于,红薯粥如众星捧月般,在一片翘首以盼中缓缓上桌。林蒙一声高呼:“勇士们,谁来尝一尝这未知的美味?”

“我!”“我!”

古人虽对新生事物充满戒备,却总有一批先行者,他们心怀探险精神,勇做那尝鲜的“螃蟹”。

就在角落里,两位目光闪烁如狼的宾客伸出了手,迫不及待地喊出:“我愿意!”

啊,原来是寿宁候与建昌伯。

这一幕,让君臣们哭笑不得,却也见怪不怪。这对国舅爷若不抢这个先机,岂不是辜负了他们的身份。

林蒙眉开眼笑,翘起大拇指赞道:“两位世叔,真是非凡之辈。”

张鹤龄和张延龄兴高采烈地走上前,张信分别递给他们一碗红薯粥,再添上一个烤红薯。

“香气扑鼻。”张鹤龄一边说着,一边忍不住口水直流,显然已是饥肠辘辘。

张鹤龄却眉头紧锁,怒气冲冲地道:“才一碗?我要三碗!就算吃死,也不能只给一碗!”

真是条好汉!

林蒙深受感动。在这个中庸之道盛行的时代,人们往往对新生事物避之不及,但我们的先祖,却总有那敢于披荆斩棘,开辟新天地的勇者。

张鹤龄接过三碗粥,轻轻吹着,然后众人瞩目之下,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。

时间仿佛凝固,君臣们的呼吸声在殿堂中回荡。

张鹤龄细细品味,舌尖在口腔中翻滚,许久,他一声长叹:“不好吃,毫无滋味,简直和猪食无异。”

“”

一时间,所有人都心灰意冷。

林蒙也是一愣,难道是红薯的问题,还是厨艺的失误?

但张鹤龄却毫不惧热,低头舞动筷子,再次大快朵颐。

片刻间,一碗粥便被他一扫而空。

张鹤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,看着依旧注视着他的君臣,涨红了脸,正色道:“真不好吃。”

一旁的张延龄也剥开了烤红薯的皮,金黄的肉质映入眼帘,香气扑鼻。他一边吃,一边点头:“没错,真的不好吃,我家的驴草都比这好吃。林蒙,你的名声太响了,这次可是栽了跟头啊,我要给你提个醒。”

说完,他一口气啃了个精光,把皮丢在一旁,又拿起一个红薯。

张鹤龄接连吃了两碗,打了个大饱嗝,瞪了林蒙一眼道:“本着对贤侄负责,对陛下尽忠之心,我再试两碗。就算味道像嚼蜡,说不定下一碗就能唤醒我的味蕾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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