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胤:龙王的垂泪

琅权岁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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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倾听,金丝雀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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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姐姐,我好饿啊。”一只小狐狸轻轻摇着爱丽丝的胳膊。此时的天色已经逐渐昏暗,很多商家已经打烊,她们在饥饿和恐惧中待到了傍晚。

“乖,我们会没事的...”爱丽丝有气无力道,她已经没有任何力气移动了,随着暮色降临,她们五人已经逐渐感受到秋天的寒冷,能不能挺过今晚都不好说。

爱丽丝开始在生存的渴望与道德的谴责之间摇摆,偷盗,抢劫....这些曾经想到不敢想的事情已经开始出现在脑海,而她的魔法完全足以支撑她做这些事.....不,不可以...她决心挺到明天,就去乞讨一点食物,哪怕会因此被厌恶和殴打。

可她毕竟救了四只小狐狸不是吗,她必须对她们负责,让她们吃饱,活着。她坚守的品德,誓约和信条,真的比拯救生命还重要么.....

情绪在爱丽丝脑子里徘徊,争斗,痛苦万分。

远方似乎在庆贺什么节日,彩色的烟火冲上云霄,金色彩华倒映在河水之上,璀璨绚丽,就像她记忆中的那个玫英冬日,那个人潮汹涌的魔法竞技场。

那是在缇坦妮雅的魔法竞技场,观众席坐满了人,但谁也不知道台上那个带着金色面具,留着一头金色长发,优雅强大的女孩儿是谁。

成千上万的人们坐在这里,这儿曾是古王国的斗兽场,现在成了魔法爱好者观赛的天堂,举办者是伯黛的魔法协会,目的是选拔十二岁以下优秀的魔法人才。

那是玫英1811年的冬天。

人们不顾寒冷,高声呐喊着口号,将鲜花和掌声献给台上的金发少女。

她不用法杖,不念咒语,只需要伸出小手,万千魔法就听着她的号令,如百万雄师,倾泻而出。

有时候,爱丽丝会觉得安妮说的没错,「凡事终有偿报」。她确实擅长魔法,喜欢魔法,魔法也给予了她金钱和荣耀。

可当对手躺在地上,被外面冲进来的人紧急抬走的时候,观众席上仍在欢呼。

于是这个年轻的小姑娘知道了两点,第一,人们喜欢她的魔法。第二,她不喜欢与人战斗,也不愿意把荣誉建立在别人的失败之上。

没人知道她幼稚到天真的想法,她只隐约想要呕吐,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,逃离人们的视线。

她愈发感觉自己的一无所有。

她想用对魔法的全部天赋,换一个安妮那样的「家」,她想有自己的朋友,想有父母的陪伴,想去上学,想像个普通孩子一样享受美好且平静的人生。

爱丽丝拔起属于冠军的金剑,这本属于她,早在一年前见面的一瞬间她就知道。但她不会停留此地,享受虚假的荣耀。与人之间供人观赏的魔法比试令她感到无趣,厌烦,作呕。甚至再次回想起拿起法杖对准他人的瞬间,她的脑子就开始昏昏沉沉,世界一片漆黑。

她想要快点离开这里,回到她的容身之所。

她带着金剑,离开虚荣的竞技场,离开繁华的街道,在城市的羊肠小道中绕来绕去,绕到周围的花朵逐渐枯萎,绕到天空逐渐昏暗,绕到建筑逐渐低矮旧暗。

前方,就是她长大的孤儿院。她准备向爱蜜娅道别了,她将坐着马儿北上,从乔纳森的海港坐船,前往玖华。

摘下面具,从后门走进孤儿院,像魔法的公主回到了自己的城堡。她走到一个房间前,敲了敲门,“爱蜜娅,我回来了哦...我进去啦?”

她知道爱蜜娅听不见,但她觉得自己不能和其他人一样,把爱蜜娅当成一个小哑巴和聋子,也只有她会认真对待和尊重爱蜜娅,把她当成一个坚强独立的女孩儿。

“爱蜜娅?”爱丽丝小声说道,她在狭窄的房间里看不到妹妹的身影。这间宿舍是一件仓库改的,随着她们年纪大了,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,这里也是爱丽丝和妹妹爱蜜娅温馨的天堂。

爱丽丝在床上看到了发抖的爱蜜娅,她满脸通红,面色痛苦。

“好烫!”爱丽丝的手从妹妹的额头处移开,“你发烧了,爱蜜娅!”她担忧地惊呼道。

于是她手忙脚乱跑出去地想叫人帮忙,笨手笨脚的她再没有刚才夺冠的风采,她摔在地板上,磕伤了腿。

在修女们去叫医生的时候,爱丽丝握住爱蜜娅的手,治疗魔法缓缓涌入她的体内,她柔声细语道:“爱蜜娅,有没有好受一点呀?姐姐在这儿,姐姐没走,我不会离开你的。”

“姐姐...”爱蜜娅在病痛中呼喊着姐姐的名字,她不会说「爱丽丝」这个词,她只会叫「姐姐」,这是她唯一能准确读出来的词语。

她听不清世界的温柔,说不清心中的痛苦,她十年的人生只有拿着碳条在报纸上画画,看着老旧的玻璃窗一年又一年的覆上白霜,等待她唯一亲人的回来。

爱蜜娅今年十岁了,有好几次爱丽丝回来的时候,都能看见她胳膊上的伤痕。爱丽丝总是能找到她藏起来的餐刀,然后生气地扔掉,并在她面前哭泣地请求,让爱蜜娅不要抛下自己离开。

爱蜜娅没有朋友,爱蜜娅不会说话,爱蜜娅从不敢踏出孤儿院的大门,爱蜜娅只有在埃德蒙爷爷和爱丽丝姐姐面前才会露出微笑。

“爱蜜娅...我一定会把爸爸妈妈带回来,我一定会找到治好你耳朵的魔法。”爱丽丝抿住嘴巴,她必须克制哭泣,她必须在妹妹面前坚强。

“我是医生....但不是家庭医生,只是被叫过来看看。”一个男人提着手提箱,靠在门口,他掐灭了手里的烟,眼睛在这昏暗狭隘的房间里游荡,“你们有钱吗?”

“求你了,我什么都给您。”爱丽丝回头请求道,她噙着泪。

“小丫头,别露出那种表情,显得我像个坏人了。”男人耸耸肩,去检查起了爱蜜娅的病症,片刻,他起身,“面色潮红,体汗过多,额头发烫....但没什么大问题,只是发烧而已。这里空气的并不新鲜,甚至可以说又霉又难闻,也没有药物和干净的热水...要去诊所吗,那里有护工可以贴心地照顾她,如果你可以付得起价格。”

“我付得起。”爱丽丝坚定道。

“还有,下次别随便用你那该死的魔法了。每个人的身体都有魔法的耐受度,你不了解她,就不要对一个普通人使用魔法,你会害了她的。治疗魔法对世俗常见的疾病没有作用,反而会捣乱,你知道吗。”

“我是一个遵循实验科学的医生,讨厌这些隐秘的魔法。魔法师们总把魔法当成宝贝,不外传,不允许外人研究,不允许对凡人使用,也许你们这些魔法师,最大的作用就是伤害别人了吧。”医生收起他不屑的眼神,小心翼翼地背起爱蜜娅,“跟上吧。”男人说道。

“对不起......”爱丽丝低着头,跟着医生向孤儿院外走去。缇坦妮雅的街道上人来人往,人们谈论着今天的魔法盛事,谈论着冠军的风采。而爱丽丝落寞地抽了抽鼻子,她喜欢魔法千奇百怪的效果,让她做出以前不敢做的事情,比如从高塔上轻轻跳下,隐身渡过孤儿院的门禁,帮助路边划破手臂的孩子治疗......

但魔法可能带来的伤害,嫉妒,争端,仇恨,爱丽丝并不喜欢。她知道老师是为了检验她的成果,才会给她一场考验,但这种万众瞩目下的成败氛围,她真的不想体验第二次了。

如果这次妹妹因为她出了什么事情...爱丽丝看了看自己的手,她不知道自己能否再心安理得,随心所欲地释放魔法了。

在诊所内,爱蜜娅躺在干净的床上,她额头上敷着湿布,身体随着炽热的呼吸而起伏。“水太凉了,我去接点温水,你在这里等会儿。”医生说。

“不用了。”爱丽丝摇摇头,她伸出手指,水桶里的水向上流到她的手心里,经过加热后又回到了水桶里,仅仅半分钟,一桶水的加热就完成了,“如果不介意这是魔法产物的话...请用吧。”她说。

“我也不至于这么迂腐...罢了,为了治病怎么样都行。”医生只是看了看她,没做什么,他俯下身子,把毛巾重新拧过后放在爱蜜娅圆白的额头上。

“诸神啊,饶了我吧,一个小魔法师还不够,又来一个老魔法师。”医生没有回头,但邓肯拄着拐杖进来了病房。

“医生,麻烦你了。”邓肯笑呵呵地说,他一把年纪了,并不在意年轻人的调侃。

“邓肯,你这一把年纪了还能走啊,我记得我还是个小鬼的时候,跑在街上就见过你,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你几乎和现在一模一样。”医生叹气说道。

“我是来请你帮忙的,爱德华。”邓肯老爷子缓缓坐在一旁的椅子上,“你知道怎么治疗「心」吗。”

“心?”爱德华诧异道,“我是外科手术医生,不是巫师,也不是心理学家...你指的是?”

“这两个孩子...她们太过孤僻,忧郁,和社会格格不入,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,我真的害怕她们会因此受伤。爱德华,她们需要救赎。”邓肯说道,他看了看病床上的爱蜜娅,以及身体显得僵硬的爱丽丝。

“哦,你是指这两位孤儿吗,也难怪。”爱德华眼睛看着病床上那可怜又可爱的金发小姑娘,“她们的事情我听来诊所帮忙的修女说过,两个正年少的女孩儿,却一个缄默如雪,一个咿呀如蝉。”

“你还是这么聪明,幽默,受女人喜欢。”邓肯也哈哈笑道。

“我大学研究的课题叫精神论,也叫《精神对人类行动态度积极性的影响》,重点探究精神对物质上的影响。我举个例子,同一个女孩儿,作为公主和流浪儿的身份不同,就算她获得的知识一样,也会对事情有不同的反应和做法。”

“比如身为流浪儿的她,对一切事物没有兴趣,消极怠惰,缺乏情趣和同理心,对世俗道德不屑一顾。但当她身份是公主时,就会下意识的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,就算没有人看着她,她也会改变说话的方式,改变举止动作,让自己符合他人眼中的自己。也就是说,一个人是谁,不完全是由自己决定的,他人眼中的你,也可以决定你,反过来规范你,也就是社会性生命和个人性生命的差异。”

“如果他人觉得你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,乖僻的孤儿,那你往往会下意识的成为他们口中的人。如果人们敬仰,羡慕你,哪怕没有真才实学,你也会爆发以往不同的力量。”爱德华拿起一把水果刀,削起了一颗红彤彤的苹果。

“不就有那个童话故事吗,灰姑娘被人意外当做公主了,结果她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成长成了一个言行举止,礼仪贞操,知识乐艺,都符合公主标准的公主。”

“所以我想说的是,社会环境决定人的性格。在那种阴暗潮湿的老鼠窝,哦,不好意思,帮我向埃德蒙老爷子道个歉。我的意思是在暗影里成长,怎么才能获得一个正常的人生呢。”爱德华说,他看着床上的爱蜜娅,眼里充满怜悯。

“我想请你收留爱蜜娅...钱的事情我会帮忙的,不用担心。我只是不忍心看着这个孩子这样,她才十岁,人生还有挽回的余地。”邓肯说道,他闭上眼睛,摸着自己的白色胡须。

“喂,我还没有和妻子商量过...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六岁的女儿了,我们还没有做好有第二个孩子的准备,我甚至没想过如何分配我的爱。”爱德华皱了皱眉,他削苹果的手停了下来。

“算我求你了,爱德华。你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,我知道你是个好人,尽管有时候嘴上不说,我知道你偷偷和妻子一起做了很多善举。”邓肯看着爱德华的脸红一阵白一阵,笑道。

“好吧....我会劝劝我家夫人的。邓肯,我这可不是给你面子,我只是觉得....这么漂亮的小姑娘,真不应该就此凋零。”爱德华抚了抚爱蜜娅的金发。在睫毛下,她有着一张稚嫩但完美无瑕的脸,就像圣经中的天使一样,忽然降临在人世间。

爱德华起身,走到门口,点了一支烟,“她呢。”他回头看着爱丽丝。

“我...我要去玖华。我要去寻找治疗妹妹的魔法...我一定可以找到的。”爱丽丝语无伦次,她真心为爱蜜娅感到高兴,甚至有点想哭。而她撒了一个谎,她隐瞒了自己的另一个目的,就是想找到爸爸妈妈,她怕爱德华医生因此生气,从而不收留爱蜜娅了,这种事情她不敢打赌。

“爱丽丝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邓肯摸了摸胡子,意味深长道。

于是两个月后,爱丽丝踏上了前往玖华的渡轮。

海风吹过,海鸥们成群结队的站在船上上扇动着翅膀,宛如蓝色丝绸一般亮丽的大海反射着太阳的光芒,和清新的空气一起沁人心脾。

没人知道大海有多大,古往今来,人们争先恐后的前往大海冒险,试图征服这座海洋,可大海的宽广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,它浩瀚的宛如无尽的星河,没有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,他们甚至到十九世纪初了,都没有人能环游世界一周。

爱丽丝带着草帽,穿着白色裙子,站在甲板上看着远方的波光粼粼海面,美好的像一幅画儿,只待有人将她画下。

从缇坦妮雅离开已经两个月了,她也终于快要到神秘的东方国度,玖华了。听说大人们说,终点是一处富饶的地方,也是东西方文明的交汇点,海州。

从玖华东南方向的海州出发,估计还要两个月的时间,才能到西南方向花州的龙语学宫。

“喂,孩子,进去吧,这里风浪大,会感冒哩。”一位长着大胡子,皮肤黑红的老男人露出笑容,他是这艘渡轮,玫英女王号的船长。

见爱丽丝露出为难的奇怪表情,船长忍不住问了出来,“孩子,怎么了?你有什么心事吗?”

“船长...我听到夹板下...就是放货的地方,有人在叫...我确信那里有人在。”爱丽丝担忧地对船长说,她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危险。

“哦...这倒没什么好隐瞒的。那些是玖华东方国度「圣尤桑刹」,就是那个什么太阳国里的一些黑鬼。放心,都是签了正式合同的,他们将成为玫英人的勇士,去建设南方海洋上传奇的新大陆,一个被玖华人在千年前发现却没有开发的大陆,「南琉」。他们都是「货物」而已。”船长说道。

他吊起了一根烟斗,“我知道小女孩儿们可能会有一些可有可无的同情心,但是世界上的不幸多了去了,说不定此刻就有人在挨饿哩,我们又怎么管的过来呢?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对你我都好,不管公不公平,这就是世界呀。”他说。

“是...吗?...”爱丽丝说不出话来,她不敢私自放跑这些可怜的人,她掌握不了这艘船的方向,她不敢和商人,水手们正面对抗。她只是心中难受至极,说不出话...她只是想到了自己和妹妹的童年...她只是不想看见人们受苦...仅此而已。

等爱丽丝到了龙语学院的时候,已经身心俱疲。

一路穿行海州,璃州,花州,再繁华的地方角落里都有见不得光的人群,她怕透了这个冰冷的世界,如一只受惊的鸟儿,只想把自己锁起来,保护好自己。

所以当她到龙语学宫,躲在柱子后面举手问“龙祭是否安全”的时候,才会引起那些意气风发孩子们的嘲笑和无视。只有远处的窗台上,坐着一位好奇观望着她的漂亮少年。

爱丽丝第一眼看见沈墨七时,心脏如小鹿乱撞一般跳的极快,她只是一瞬就躲开了眼睛。她长这么大,几乎从未和同龄男生有过交谈,而那少年梳起来的黑色长发,如玉一般的黑眸,东方人特有的温柔面庞,都让她惊慌失措。

“他...他一定很优秀...不是我这种人可以接触的,爱丽丝,你在想什么爱丽丝,快忘掉....”她躲在柱子后快速摇头,试图忘掉他的眼眸。

所以在温暖的夕阳下,昏暗的教室里,他点着自己的额头,笑嘻嘻地问自己要不要做朋友的时候,爱丽丝真的以为自己在做一场天真的梦。

但这场梦却似乎长到永远不会醒来,她也欣喜的在心中欢笑。

沈墨七会贴心的和她保持距离,又不至于离她太远,他对世间万物充满好奇,怀着一颗探索积极的心,他性格腼腆,经常妄自菲薄,却算不上自卑,在人前人后是两个模样。无论多么害怕,他总会站在爱丽丝的前面,在龙祭中是一样,在魔法学院里也是一样,在白露也是一样。他们彼此相伴,渴望着彼此的友情。

所以爱丽丝第一次感觉到了人生的雀跃和美好,她第一次感谢诸神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上,她不会再轻易怀疑自己的意义。她也终于可以拥有她所羡慕的,属于平凡人脸上的笑容。

所以她不后悔来到龙语学院,也不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.....

“喂,喂,您没事吧?现在还不能死,振作起来,您的同伴在等您回去吧?”关切的女声传来,爱丽丝用尽全力,缓缓睁开了疲惫的眼睛。

映入眼帘的先是天上的星空,然后看向远方,是一排排长着牛角,穿着铠甲的高大士兵,他们整整齐齐地列队在街道上,举着火把和长枪,像一座座冰冷威严的石像,排成长城,一眼望不到尽头。

再然后,目光转向近处,有两名士兵押着一名跪在地上的行商...哦,是那个贩卖奴隶,买走她金剑的金钱豹。

“您还好吗?身体要紧吗?”女声再次传来,比上次更为急切。

爱丽丝的目光平移,她才看到,有一个比她还矮一点的女孩儿....不,是少女,她有着一对牛角,一张可爱的面容,背后背着一柄妖力强劲的刀。

“呃....呃.....呃......”爱丽丝的胸口在发烫。

“怎么了,龙胤大人?您能听见我说话吗?”牛族少女抬头,拉起爱丽丝的一只手,吓到不能自已。

“好饿....”爱丽丝说完之后,又晕倒了过去,她的右手还拉着小狐狸们,她们都饿晕在了身旁,生死未知。

“快把龙胤大人护送走,还有这些小狐狸也带走.....至于这个恶心可恶的奴隶商人...呼,虽然我很想直接砍了他,但还是先关起来,等待指示吧。”牧白柰刃收起了拔了一半的妖刀,咬牙切齿道。

“是。”这位将军身高不过四尺,也就是玫英的一米三三左右,但周围这些七尺身躯的战士们却都低着头,行着礼,恭送着将军的离去。

他们的手臂几乎有柳树那么粗,脖子有一个桶那么大,但在眼前这位紫发幼小的少女面前,神色却尊敬无比。

而爱丽丝在虚弱的昏迷中被带走了,命运之神有一次眷顾了她,让她没有失去贞洁,做出罪恶之事,她也在梦中感谢她的神。

她觉得她的神一定如母亲般慈爱,才让她们在这残忍的乱世活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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