霜降这天,各州府的衙门前都腾起一股白汽——不是烧火的烟,是百姓们呵出的热气。洛阳府衙外的空地上,新立起的青石碑还带着凿子的冷意,碑面打磨得光可鉴人,上面刻着的《云朝法典》字字深刻,连“偷鸡一只,赔偿三倍,杖二十”这样的细条都写得清清楚楚。
“念!再念一遍那条!”穿蓝布短褂的张老汉往前挤了挤,烟袋锅子在手里转得飞快。他昨儿丢了只下蛋的母鸡,正愁没处说理,今早听说衙门前立了法典碑,揣着俩窝头就跑来了。
识字的秀才被围在中间,嗓子都念哑了,却越念越精神:“听好喽——《云朝法典》卷五,户律第三十六条:凡偷盗家禽、家畜者,按市价三倍赔偿,另杖二十;若屡犯,加罚苦役三月……”
“好!”人群里爆发出叫好声,张老汉的烟袋锅子“啪”地磕在鞋帮上,眼里的光比碑上的字还亮,“这不就是说,偷我鸡的那小子,不光得赔我鸡,还得挨板子?”旁边卖豆腐的王婶接话:“不光呢!你看碑上写的‘民告官,可直诉’,上次李庄的地被县丞占了,按这条,他能直接告到知府那儿去!”
石碑有两人高,分了七卷,从“田宅”“婚姻”到“诉讼”“刑罚”,连“孩童走失如何报官”“商贩缺斤少两怎么罚”都写得明明白白。刻碑的石匠特意把常用条款刻得字大些,像“欠债还钱,利不得超三分”“邻里纠纷,由乡老调解,不服再告官”,连不识字的老太太都能让儿孙指着笔画认个大概。
青州府的法典碑前更热闹。刚立起来没半天,就有个穿补丁衣裳的汉子蹲在碑下哭——他是个佃户,去年被地主逼着多交两成租子,差点卖了闺女。现在看着碑上“租子不得超收成三成,地主不得私加租”的条文,哭得直捶地:“要是早有这碑,俺闺女也不用跟着俺受饿……”
旁边的老秀才赶紧拉他:“现在也不晚!你看这碑上写着‘旧账按新律改’,你去找衙役,让他们按三成租子重新算,多交的能要回来!”汉子半信半疑,却还是抹着泪往衙里走,刚到门口就被拦住——不是拦他,是衙役主动迎上来:“是来按新律算租子的吧?刚接到文书,凡符合条件的,都能登记复核。”
最轰动的是苏州府。有个绸缎商仗着和知府沾亲,常年克扣织工工钱,织工们敢怒不敢言。法典碑立起来那天,十几个织工拿着账本围着石碑,让识字的念“雇工工钱,月清月结,拖欠一日罚一两”,念完就举着账本往府衙去。那绸缎商闻讯赶来,想仗势压人,却被围观百姓指着石碑骂:“碑上写着呢!你敢抗法?”最后不仅补了工钱,还被罚了五十两银子,全分给了织工。
消息传开,各州府的法典碑前更挤了。有带孩子来认“不许打骂孩童”那条的;有小两口来核“嫁妆属女方私有”的;连乞丐都凑过来,听人念“禁止驱赶乞丐,需设粥棚”,眼里多了点活气。
傍晚时分,洛阳府的石碑前还围着人。张老汉找到偷鸡贼的事传开了——那小子是邻村的二流子,被衙役按碑上的规矩,赔了三只鸡,还挨了二十板子,现在正蹲在祠堂反省呢。张老汉提着失而复得的鸡,非要给石碑磕个头,被拦着了,就摸出块干净布,仔仔细细擦着碑上的字:“这碑比龙椅管用!龙椅高,咱够不着;这碑就在跟前,字认得咱,咱也认得字,能护着咱过日子。”
卖豆腐的王婶把刚做的热豆腐分给念法典的秀才,叹道:“以前总说‘王法大如天’,可天在哪?咱看不见。现在这碑立在这儿,黑是黑,白是白,谁也糊弄不了,这才是真的王法。”
暮色渐浓,衙役提着灯笼来照碑,灯光透过字缝,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影子,像撒了一地的星星。有个学童拿着木炭,在地上描碑上的字,他爹站在旁边说:“好好描,将来识全了这些字,就知道啥该做,啥不该做,日子才能走得稳。”
夜风卷起落叶,扫过石碑的底座,发出“沙沙”的响,像在应和百姓们的絮语。各州府的法典碑就这么立着,白天被太阳晒得暖和,夜里被月光照得清亮,成了比任何牌坊都实在的地标——不是用来瞻仰的,是用来照着过日子的。
几天后,有个老石匠路过洛阳府,看着被百姓摸得发亮的碑面,突然跟徒弟说:“你看这碑,字是死的,可被人这么一摸、一念、一信,就活了。咱刻的不是石头,是给老百姓当腰杆的东西啊。”
徒弟似懂非懂,却把这话记在了心里。后来他去西域刻碑,特意在“通商公平,不得欺客”那条旁边,加了个小小的骆驼图案——他想让那边的牧民也能看懂,这石碑上的字,不管在哪儿,都护着实在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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