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笙刚到刘府,就看见了在门外焦急等待的刘大善人。
常笙驭马来到门前,把田伯光往地上一扔,便翻身下了马。
“刘大善人,此人便是田伯光,我想着他与你有仇,便把他带了回来,交由你处置。
你看看,要不要验个正身。”
刘大善人还没回话,那个门房反就先冲了过去,在确认了这人确实是田伯光之后,没忍住给了他一个大逼兜。
之后,门房跪向常笙,头重重的砸在地上。
“少侠为小姐报了大仇,此恩磨齿难忘,小人愿从此跟在少侠身旁,为奴为仆,以报大恩。”
常笙:Σ(;☉_☉)
这门房什么情况,怎么搞得好像他才是刘家小姐的老爹一样。
刘大善人强装镇定的为门房解释,自己的眼眶却已经红了。
“卫少侠莫怪,小女之前与他有恩,他这是见小女大仇得报,一时间失了分寸。”
常笙点点头,然后拒绝了门房。
“知恩图报是好事,没有什么好怪罪的。
不过跟着我就不必了,行走江湖,我一个人方便一些,带个人反而麻烦。”
门房抬头,很是着急。
“少侠!”
常笙冷着声,拒绝得毫不留情。
“不必多言,你跟着我有什么用,还不如留下照顾你家老爷。”
说着,常笙把话题扳回正轨。
“刘大善人,你看田伯光这贼人,要该如何处置的好。
依我所见,此人罪大恶极,当处以极刑,不如去官府请个寸磔师,也好让他后悔来人间走这一着。”
刘大善人的冷汗顿时就冒出来了。
他之前怎么没发现,这个在自家留宿了好几天的侠客,竟是个如此心狠手辣之人。但不得不说,这主意他心动了。
刘大善人仔细的想了想,叹了一口气,最终还是拒绝了常笙的提议。
“小女自小心善,若她在天有灵,怕是见不得这一着,还是把田伯光这恶贼斩首,将他的脑袋带去小女墓前祭奠一番,让她知道她的大仇得报,便好了。”
说着,刘大善人心中一股悲伤涌了上来,让他强忍了许久的泪水,终于还是落下。
他以袖拂面,擦了擦自己的泪水,强笑道。
“抱歉,有些失礼了。”
常笙虽然没能给田伯光一个难忘的死法,觉得有点便宜他了,但还是摆了摆手,表示不妨事。
“既然如此,那这恶贼,不如就让卫某来处理?”
“少侠请自便。”
常笙转头拿下装蛇毒的葫芦,走到田伯光跟前,掐住田伯光的下巴,试图把整葫酒都灌进他肚子里。
说话要讲信用,说要请他喝毒酒,就要请他喝毒酒,还要让他喝个爽。
就是这毒酒葫芦不能继续用了,有点可惜。
这都装了好几天的水葫了,若是用来阴人,那就只用一点毒酒,剩下的还能再用。
可这当着人家的面,事情很快就会传出去,到时大家都知道,有个叫卫栖桐的随身带着一葫毒酒,这要继是续带着这玩意,那他的马甲不就穿帮了吗?
可能是蛇毒毒性太大,酒还没灌完,田伯光就一命呜呼了。
他面色青紫,面目狰狞,一看就走得很不安详。
常笙站起身来,把葫芦一丢的同时拔剑连斩,空中就将葫芦斩成了碎片,顺带一剑将田伯光的头给砍了下来。
常笙收剑回鞘,抱了个拳。
“既然事情已经办完,那卫某就不再叨扰了,告辞。”
“少侠稍等。”x2
“怎么了?”
门房又一个头磕了下去。“愿为少侠做牛做马。”
常笙歪过头,无视了他。
刘大善人上前踢了门房一脚,让他有点眼力见,随后对着常笙说道。
“卫少侠为小女报了大仇,恩重如山,不可不报。
但刘某这些年一事无成,只在维持家业的同时,攒了些许钱财,今日奉上,以报大恩,还望少侠不要嫌弃。”
说着,又踢了门房一脚。“还不快去拿!顺便叫人出来打扫一下。”
“是,老爷。”门房这才应和了一声,随后快步跑向府内。
刘大善人再上前,想要拉住常笙的手,被常笙让开了也没有尴尬,而是继续说道。
“忙了这么久,想必少侠也累了,不若在府上休息几日再走,也好让刘某尽一尽地主之谊。”
常笙扶了扶自己的斗笠。
“休息就不必了,卫某还有要事要办,已经耽搁了许久,再拖下去就晚了,至于钱财——
麻烦快点,卫某是个粗人,并不嫌弃。”
办事拿钱,这有什么好嫌弃的。
只是真的得赶路了,之前就听说,林震南已经和青城派达成合作了,再晚就凑不上热闹了。
“额——”
刘大善人一下子被常笙给整无语了,连心中的悲伤都淡了许多。
【这人未免也太粗了吧,他都不客气一下的吗?】
虽然尴尬,但刘大善人还是勉强撑起了笑容。
“少侠稍待,马上就来。”
常笙点了点头,也不再说话。
很快,门房就拿着一小叠银票跑了回来,后面还跟着几个拿着打扫工具的家丁。
刘大善人接过门房递给他的银票,也没有数,全都交给了常笙。
常笙也没数,直接一把塞进了怀里,随后抱拳告辞,转身运起轻功,几个起落间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里,一副有事真的很急的样子。
至于很急为什么不骑马?骑了还怎么加深‘长风万里’这个名号给人的印象。
——
离开刘家之后,常笙并没有直接回衡州府城,而是先绕道去了另一个村子。
绕开所有人,回到自己租下的院子后,常笙把剑往地上一扔,然后掏出银票清点了起来。
“整整三千两,刘家还挺有钱的嘛。”
清点完银票,常笙随手往桌上一放,开始换行头,顺便把闷了几天脸的面具撕了下来。
打水洗了个脸,常笙这才把自己的东西收好,换下的衣物、面具和斗笠全扔厨房给烧了。
马甲什么的,当然是需要的时候再出场了,不需要的时候,一点相关的东西都不能留,免得被人联系起来。
反正一身行头也花不了多少钱,到时候再置办就好了。
想到这,常笙又把自己的水葫倒光水,扔进了火堆。
这个葫芦和装酒那个葫芦都是他亲手做的,说不定就有什么相似的地方,也不能留。
烧光东西,常笙把杀了田伯光的剑找个地方一埋,这才提着自己原本的剑,骑着自己托人照顾的骡子,走向衡州府城。
今日无事,青楼乐呵。
赶路什么的,明天加快些速度也无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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