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动物园出来之后,太阳已经高高挂起,差不多该吃午饭了。
回到市区,选了一家看着不错的餐厅。
正好遇见同样来吃饭的齐宇以及他‘后妈’。
秦风问道:“你……你俩和好了?”
齐宇高兴的点头:“还得多亏大师指点迷津,既然有缘,那就一起吃饭吧,我请了!”
林道点头:“可以。”
众人入席之后,林道接着问道:“你怎么这么快就完事了?”
“快刀斩乱麻,以免夜长梦多!”
“你爸那你怎么说服他的?”
秦风瞥了一眼齐宇旁边的女人。
齐宇叹了口气,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:“我是万万没想到我爸居然会去贪污,他不配成为我的爸爸!”
林道恍然大悟,原来他爸被调查了,怪不得女朋友回心转意,所以他以后大富大贵是因为他爸转到别的地方的钱。
“钱这个东西呢,要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”
“这个你放心,虽然钱来的快,但干净,后面我准备弄个慈善机构,就当帮我爸积德了。”
在场的人,除了张艺和李雪听的有些稀里糊涂,其他几人或多或少猜到个大概。
秦风问:“那你爸贪污了多少啊?”
“我举……听到的是一百万,后面调查出来几个亿,还有一堆房产证。”
齐宇还是年轻了,没想到其他人动作会那么快,几乎在短时间内就把所有‘证据’都准备好了,原本就是想让他爸进去个几年,没想到一下子变平账大圣,改无期了。
对不起,爸爸酱,瓦达西失算了!
“你爸也太……太对不起相信他的老百姓了!”
考虑到正主儿子在这,秦风没有说的太过分。
“没事,想骂就骂,我爸他就是个*****,简直把我的脸丢尽了,这让我以后在社会上怎么生活?”
齐宇大义灭亲式发言获得一致好评。
秦风安慰道:“你也是受害者,这不怪你,都怪你爸这个出生。”
齐宇点头:“没错,他让我感到恶心!”
齐行长:为我发声,为我发声啊!
吃完饭,段逸风在群里发消息让他们今晚之前赶到文山市,确定好新的拍摄地了。
文山市,平成镇上丰村。
这次的地方比上次的发达些,没那么贴近自然了。
“虽然拍摄过程一波三折,不过收视率不错,全靠我英明领导,以后我再打算整个影视公司,你们作为我处女作的一部分,我随时欢迎。”
段逸风这几天很开心,和江沐雪有了共同话题,果然有才华的人才能吸引人。
秦风:(?_?)
他领导啥了?
张艺也很高兴,那必须加入啊!
“听说娱乐圈很乱,而且还有各种潜规则。”
李雪想去但又不是很想去,实习证明给她盖了就行,她家不是很缺钱。
“别想太多,娱乐圈娱乐圈,不就是娱乐给观众看的嘛,没什么潜规则。”
段逸风一出生就在金字塔顶端,哪里见过什么社会黑暗面,全是真善美。
见过最黑暗的就是他二哥段逸凡,嘴臭的很,一点都不绅士。
“以后的事以后再说,先报销一下账吧。”
林道也不想进娱乐圈,现在就挺好的,进了娱乐圈,他的一言一行就会被放大。
段逸风接过林道递来的发票,滇温野生菌子火锅店,应付金额;四季酒店,;小张早餐店,5200……
段逸风眨了眨眼:“你确定这是你们这几天的消费记录?”
林道理不直但气壮:“是啊,这发票上不是写的清清楚楚嘛。”
段逸风没好气道:“我是有点钱,但不是煞笔,你吃一顿火锅要16万?”
听到16万的那一刻,秦风三人纷纷瞪大双眼,怪不得老是偷偷买单,这中间商赚差价也赚太黑了吧!
“那个小徐啊,把他这些发票上的金额往前挪一位再给他报销。”
小徐一脸古怪的接过发票,老谋深算但又算不明白此时具现化了。
林道:“没想到你一眼就能看出来,你的智商恐怕在我之上!”
段逸风嘴角上扬,咳嗽一声:“那必须的,你以为我现在的成功是靠什么?”
林道哄着道:“聪明才智?”
“错!”
“全靠我的眼光,投胎也是一门学问,没有好的眼光是不可能投到好人家的。”
林道:……
【说的一点毛病没有,出生就在终点线上,你一代寒门怎么跟我三代经商比?】
【你三代经商怎么跟我十代寒门比?十比三大,此为一胜】
【投胎也没用啊,我家在市里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,结果家道中落了,开的车从库里南变成库里北了,富二代变负二代,好在我妈有先见之明带我改嫁,从负二代一下步入小康家庭】
【……】
第二天一早。
秦风忙着做早饭,综艺已经开拍了。
一锅小米粥,一笼白面馒头,四个鸡蛋和一碟咸菜。
众人迷迷糊糊的坐在院子里吃早饭,年轻人一般都不吃早饭,直接睡到中午,节目组觉得这种风气不好,所以一日三餐必须要有。
秦风吃着咸菜,但是心思却放在院子里的大公鸡身上,好想吃小鸡炖蘑菇。
张艺揪一点馒头喂给公鸡,公鸡吃完又看着他,张艺又揪了一点,公鸡吃完依旧看着他,就这样重复好几回,张艺不喂了,他有点不够吃了。
“咯咯咯!”
突然,大公鸡猛地暴起,鸡脖羽毛炸起,鸡翅拍打起飞对着张艺使出普通攻击。
“啊——!”
鸡喙啄在肉上犹如老虎钳一般,吓的张艺连忙逃走。
秦风眼神一亮,理由送到嘴边,不吃就不礼貌了!
赶走张艺,大公鸡仿佛在凯旋而归的将军,气宇轩昂的站在桌子上,品尝着胜利的果实。
秦风一把抓住它的鸡脖,义正言辞道:“今天敢啄人,明天就敢吃人,今天中午吃小鸡炖蘑菇,谁赞同谁反对?”
张艺搓着被啄的地方,一脸气愤道:“我赞同,这白眼鸡,我好心给它吃的,它居然啄我!”
“我反对!”
林道认真道:“公鸡应该红烧。”
李雪持有不同意见:“这种是土鸡,我觉得应该煲汤最合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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