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打老将军那场“家事”风波之后,方俊在“二号楼”的待遇,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
警卫员小张见到他,不再是那副公事公办的“扑克脸”,偶尔还会主动跟他点点头,甚至递上一支烟。保姆阿姨做饭时,也总会特意多炒一个他爱吃的、放了糖的上海菜。
他仿佛从一个随时可能被驱逐的“临时工”,变成了一个被这个家庭默许存在的、特殊的客人。
可这种“优待”,非但没有让方俊感到安心,反而让他更加如坐针毡。
他越是了解这个家庭的显赫,就越是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与他们之间的那道天堑鸿沟。尤其是知道了杨岚的真实身份后,这个名字,就像一根细细的、倒钩的刺,深深地扎进了他的心里,拔不出来,咽不下去,一碰,就带来一阵阵隐秘而又尖锐的刺痛。
他甚至开始害怕听到这个名字。每一次老将军在闲聊中,无意提及他那个“不成器的野丫头”时,方俊都会下意识地低下头,假装专心致志地做着笔记,心脏,却在胸腔里不受控制地狂跳。
转眼,就到了五一劳动节。
整个军区大院,都洋溢着一股节日的喜庆气氛。办公楼前升起了崭新的国旗,招待所的食堂里也加了餐。
这天下午,方俊刚刚整理完上午的笔记,准备离开时,老将军却笑呵呵地叫住了他。
“小方啊,今天过节,就别回那个冷冰冰的招待所吃饭了。”老人脸上,带着不容拒绝的慈祥笑容,“晚上,就在我这里,跟我们……一起吃顿便饭。”
“首长,这……这太麻烦您了……”方俊受宠若惊,连忙推辞。与首长家人一起过节,这对他来说,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“麻烦个什么咯!”老将军把脸一板,故作生气地说,“怎么?嫌弃我这个老头子,家里的饭菜不好吃啊?就这么定了!下午,你就待在这儿,陪我杀两盘象棋!”
话说到这个份上,方俊再也无法拒绝。
这个消息,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,在他那颗刻意保持平静的心里,再次激起了层层的涟漪。
与首长的家人一道过节,这意味着什么?
这意味着,他有机会,见到这个家庭里,除了老将军之外的其他成员。
那……她会回来吗?
一个让他既无比渴望,又无比恐惧的念头,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。
那天下午,方俊陪着老将军下象棋,下得是心猿意马,魂不守舍,连输了三盘。老将军赢得哈哈大笑,心情格外的好。
临近傍晚时,方俊终究还是按捺不住,找了个借口,跟老将军请了个短假,匆匆地跑出了军区大院。
他不能空着手来老将军家过节。这是最基本的礼数,也是他那点可怜的自尊,在做最后的挣扎。
他兜里,揣着这几个月攒下来的,全部津贴——三十几块钱。在当时,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“巨款”了。
他跑到离军区最近的百货商店,在琳琅满目的柜台前,徘徊了很久。
最后,他咬了咬牙,花了一大半的积蓄,买了两罐在当时看来最高档的补品——麦乳精,又称了两斤苹果,买了两条“大前门”香烟。
从百货商店出来,他又鬼使神差地,走进了旁边一家服装店。
镜子里,自己那身洗得发白的蓝色“的确凉”衬衫,显得那么的寒酸。他犹豫了再三,最终,还是狠下心,花了八块钱“巨款”,买了一件款式时尚的白色“的确凉”衬衫。
回到招待所,他精心地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。
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,甚至还奢侈地用了香皂。他换上那件崭新的白的确良衬衫,对着镜子,反复地整理着衣领和袖口。宽大的军裤,用军用牙缸装满热水,熨烫得直到找不出一丝褶皱。他还特意把那头剃得短短的头发,用水沾湿,梳理得整整齐齐。
当他看着镜子里那个焕然一新的、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“土气”的自己时,一阵巨大的、难以言喻的悲哀,突然涌了上来。
他想起了,当年在陕北,王二狗见到李秀莲时,也是这样,下意识地就把身上那件油光锃亮的破棉袄,往下拉了拉,试图遮住屁股上的补丁。
原来,在喜欢的人面前,无论你是谁,那种发自骨子里的自卑,都是一样的。
……
当方俊提着大包小包,再次回到那栋红砖小楼时,天色,已经傍晚了。
院子里,比往日,热闹了许多。多了几辆他叫不上牌子,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黑色小轿车。
警卫员小张在门口看到他,先是愣了一下,随即,脸上露出了一个有些古怪的笑容。
“方俊同志,动作挺快啊。”
方俊的脸一红,没敢接话,低着头,快步走了进去。
客厅里,果然多了不少人。几个穿着干部服的中年军官,正围坐在沙发上,陪着老将军,谈笑风生。
方俊提着东西,站在门口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,像一个误入别人家宴会的、送外卖的小工。
“哟,小方回来了?”还是老将军眼尖,第一个发现了他,高兴地朝他招着手,“来来来,愣着干什么!快进来!我给你们介绍一下,这个小鬼,就是我跟你们提过的那个,我请来的‘高材生’,大英雄!”
所有的目光,“唰”的一下,都聚焦到了方俊身上。
那些目光,有好奇,有审视,有善意,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、居高临下的打量。
方俊拘谨地木纳片刻。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,把手里的东西,放到墙角,然后,对着那些职务比他高出不知道多少级的“首长们”,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。
“……方俊,这是我大儿子,在核基地搞研究的。这是我二女婿,在总参……”
老将军兴致勃勃地,为他一一介绍。方俊则像个提线木偶一样,机械地跟着叫“首长好”。
就在这时,厨房的门帘,被掀开了。
一个清脆的、如同黄莺出谷般悦耳、也如同惊雷般在他耳边炸响的声音,传了出来。
“父亲!饭好啦!可以开饭喽!”
方俊的身体,猛地一僵!
他缓缓地,缓缓地转过头去。
只见,一个穿着一身天蓝色连衣裙,腰上还系着一条白色小碎花围裙的身影,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红烧肉,从厨房里,笑着走了出来。
夕阳最后的余晖,透过窗户,洒在她身上,为她镀上了一层温暖而又柔和的金色光晕。她的头发,比在他们部队时,长了一些,随意地用一根发带,在脑后束成了一个马尾。那张清秀的、略带几分英气的脸上,不施粉黛,却比画报上最美的明星,还要动人。
她一抬头,目光,也正好落在了方俊的身上。
四目相对。
杨岚脸上的笑容,瞬间,凝固了。
那双明亮的、像星星一样的眼睛里,先是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愕然,随即,一种巨大的、难以抑制的喜悦和羞涩,像潮水一样,涌了上来。她的脸颊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迅速地飞上了两抹动人的红霞。
她端着盘子,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那里,忘了动,也忘了说话。
时间,仿佛在这一刻,静止了。
客厅里所有的谈笑声,都消失了。所有人的目光,都在方俊和杨岚之间,来回地、饶有兴味地扫视着。
方俊感觉,自己浑身的血液,都“轰”的一下,冲上了头顶!
他预想过无数种重逢的场景,却唯独没有想到,会是这样一种方式。
在她的家里。
在她所有家人的注视下。
以一种最卑微、最尴尬、最无所遁形的姿——势。
他穿着一件宽大的军裤,一件刚买来的的确良白衬衫,像一个急于表现自己的穷小子。
而她,穿着漂亮的连衣裙,像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、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。
他看到了她眼中那不加掩饰的、纯粹的喜悦。
可那份喜悦,在此刻,却像一根最尖锐的刺,狠狠地扎进了他那颗早已被现实磨砺得敏感而又脆弱的心。
她越是欣喜,就越是衬托出他的卑微。
她越是纯粹,就越是反衬出他的不堪。
一股巨大的、几乎要将他整个人都溺毙的自卑感,瞬间淹没了他。
他甚至,连一个最简单的、礼貌性的微笑,都挤不出来。
他只能像一个傻子一样,站在那里,低着头,看着自己那双穿着有些发白的解放鞋的脚。
他觉得,自己不配站在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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