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英国回来后,李衡把那颗带着裂纹的铆钉和那本写满了数据的笔记本,一起锁进了办公室最底层的保险柜。
那段沉重的历史,连同贝尔法斯特的阴雨,被暂时封存。
与此同时,《泰坦尼克号》的前期筹备,缓慢但有条不紊地推进着。
几千英里外的墨西哥罗萨里托海滩,推土机已经进场。詹姆斯·卡梅隆的“疯子乐园”正在海风中拔地而起,一艘钢铁巨轮的龙骨,即将在真实的阳光里铺设。
洛杉矶的阳光,则一如既往地燥热。
《变相怪杰》的片场,今天比以往更像个蒸笼。
“可可邦戈俱乐部”的内景,灯光全开,几百个穿着晚礼服的群演挤在一起,衬衫后背全湿了,脸上的妆融得乱七八糟。巨大的鼓风机对着舞池猛吹,吹出来的全是热风,混着干冰的甜腻味儿,闻着就让人发昏。
这是最后一场戏,也是全片最烧钱的一场戏。
导演查克·拉塞尔的嗓子已经喊哑了,他抓着对讲机,看着监视器狂吼。
“道具组!再给我撒两包彩纸!要金色的!我要让整个屏幕都闪着他妈的金光!”
“三号机!再往上抬半寸!我要看到她脸上的汗珠!”
今天是剧组的最后一天。所有人都憋着一股劲儿,又累又亢奋,像跑完了四十一公里马拉松,就差最后一百米冲刺。
李衡没说话,就靠在监视器后面的阴影里,手里端着一杯冰咖啡。
他看着舞池中央那两个人。
舞池中央,金·凯瑞穿着那身骚包的黄色西装,脸上的绿妆已经补了三遍。他闭着眼,胸口有规律地起伏,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。
他对面,是卡梅伦·迪亚兹。
银色亮片裙在灯下闪得晃眼,她已经不是几个月前那个怯生生的新人了。她抬着下巴,笑容明亮,整个人都在发光。
“都他妈给我打起精神来!”查克对着对讲机咆哮,“最后一条!拍完这条,我请所有人喝到天亮!”
片场安静了一瞬,随即爆出一阵欢呼。
查克放下对讲机,深吸一口气。
“Action!”
音乐炸响,《cuban pete》的节奏像炸药一样轰进空气。
金·凯瑞猛地睁眼。
那一瞬,他不是演员,是怪杰本身。
他扭动身体,像违背物理定律的疯子。沙锤乱舞,彩纸飞扬,群演瞬间被他的能量点燃。
卡梅伦没动,只笑着看他疯。
直到他旋身转到她面前,她才伸手,轻轻搭上他肩膀。
那一刻,整个舞池像被她驯服了。
金·凯瑞的疯狂没有停止,但他的每一个动作,都有了目标。他带着她旋转,跳跃,把她高高举起。
卡梅伦的裙摆在空中划开一道银色的弧线,她的笑声,清脆得像风铃。
李衡手里的冰块,在慢慢融化。
他看着监视器里的画面,看着那个金发女孩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。他忽然想起了几个月前,她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,走进试镜室时,那个有点笨拙的笑容。
他自己都没察觉,嘴角也跟着翘了起来。
“cut!完美!”
查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,把手里的剧本狠狠扔向空中。
“我操!我们拍完了!我们他妈的拍完了!”
音乐没停。
金·凯瑞没说话,他只是张开双臂,仰着头,任由那些从天花板上落下的金色纸片,洒在他身上。
卡梅伦笑着笑着,眼泪就下来了。她一拳捶在金·凯瑞的胸口,骂了句什么,谁也没听清。
然后,整个剧组,从灯光师到场务,所有人都疯了。掌声、口哨声、尖叫声,差点把摄影棚的棚顶给掀了。
李衡放下咖啡杯,也跟着鼓起了掌。
当晚,杀青派对。
盘古影业没租什么高级酒店,直接包下了伯班克一个废弃的旧仓库。
原本只是剧组的内部庆祝,可《变相怪杰》的声势太大,消息传出去后,很多经纪人、制片人等都闻讯赶到。
旧仓库门口车水马龙,镁光灯一闪一闪,里面的灯光却昏暗喧闹,墙上挂着涂鸦,角落堆着几十个啤酒桶,一个不知名的朋克乐队在台上吼着跑调的歌。
金·凯瑞彻底喝疯了,他抢过乐队主唱的吉他,站在桌子上,模仿猫王唱《hound dog》,唱到一半,直接从桌子上后仰着摔了下去,砸进一群人的怀里。
查克·拉塞尔也放下了那副刻薄的导演架子,跟班德划拳,一输就骂“法克”,然后一口干掉。
李衡靠在吧台边,静静看着这群疯子。
这一切,都是他亲手制造的混乱。
“不喝一杯吗,老板?”
卡梅伦端着两杯龙舌兰走了过来。她换了身便装,脸上的妆也卸了,干净得像个邻家女孩。
“恭喜你,”李衡跟她碰了一下杯,“你现在是电影明星了。”
她喝了一口,微微皱眉,眼底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。
“那你呢?是不是又要去物色下一个‘甜心’了?”
话里带刺。
李衡刚要回应,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笑。
“嘿,美人。”
一个金发男人挤过来,三十多岁,穿着昂贵西装,满脸自信。他是米高梅的副总——李衡认识这人,在圈里专挑新人下手。
“我看过你的戏,”男人笑着伸手,“我们公司最近在筹备一部片子,我觉得你非常适合。”
卡梅伦下意识看向李衡。
李衡笑了笑,端起酒杯,语气平和:“抱歉,她的下一部电影已经被我预订了。”
男人一愣,笑容僵住了。
李衡举了举杯,轻声补了一句:“不过谢谢你的眼光。”
那人挑了下眉,识趣地走了。
卡梅伦盯着他,眼神复杂:“你刚刚那句话……是认真的吗?”
李衡转过身,看着她,笑了笑。
“当然。”
她怔了怔。
灯光从远处晃过,打在她的脸上,她的笑容显得更加动人。
“你刚才,可真有魅力。”
说完,她低头抿了一口酒,没看他。
李衡刚要回话,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——
“你就是那个写出《低俗小说》的家伙?”
声音带着点酒意,却清晰。
李衡转过头。
一个穿着旧皮夹克的男人靠在吧台边,头发微乱,胡茬没刮,眼神里透着锐气。
“是我。”李衡打量了他一眼,“我们认识吗?”
男人笑了笑,伸出手。
“弗兰克·德拉邦特。”
这个名字他听过。编剧圈里一个不太起眼的家伙,传说写东西写得太慢,太认真,也太执拗。
弗兰克拿起桌上的本子,轻轻碰了碰他的杯子。
“我看了《低俗小说》。”他说,语气带着点沙哑的真诚,“那不是电影,那简直就是场地震。”
李衡笑着举杯:“那就好。地震证明,地还活着。”
弗兰克愣了一下,似乎没理解他的幽默。
他犹豫片刻,终于开口:“我这儿有个剧本。”
李衡看着他,没有打断。
“没人愿意拍,”弗兰克说,“他们觉得监狱题材太灰暗,故事节奏太慢,没人会买账。”
他抿了口酒,目光落在远处的人群上,声音低了几分。
“可我知道,它是一部能名留青史的电影。”
李衡的手指轻轻敲了敲杯壁,笑了。
“我就喜欢投资没人喜欢的电影,”
他看着弗兰克,眼神深沉,
“因为这样,很疯狂……”
酒杯相碰的声音,清脆得像某种命运的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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