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狼志在必得,发出了进攻前的嘶吼。
南云秋已到了坑底,退无可退,身底下又有根棍子,硬邦邦的,硌的屁股生疼。
他抬起双脚,暂时护住自己,借机翻了个身,果真摸到一根棍子。
白乎乎的,很光滑,长短轻重也很趁手。
握紧棍子,他慢慢蠕动,想触怒对方靠近。
果然,畜生嚣张惯了,禁不起挑逗,丝毫没有戒备,张牙舞爪猛扑上来。
好几天没吃人了,怪馋得慌。
“噗呲!”
南云秋抬起棍子,奋力捅去,狠狠插入了狼腹。
再一搅,老狼痛苦的哀嚎一声,死得很惨。
他被老狼压在身底,此时已精疲力尽,只好躺在地上,极力回忆刚才的经过。
我这是在哪?
脑袋还昏昏沉沉的,应该是被下了蒙汗药。
对,那柴禾有问题,樵夫也有问题。
他抽出棍子,推开狼尸,晃晃悠悠爬起来,走到碰见樵夫的地方。
果然,马,刀还有褡裢都没了。
自己的确中了招。
没了这些,还怎么到海滨城?
没了这些,今晚会冻饿而死。
唉,自己不该贪近路来这里,不该轻易相信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。
更自责的是,他以为这里距离河防大营已是几百里开外,应该很安全了。
原来不是这样。
或许,
对他来说,从今往后,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。
其实他早该看出,那个樵夫有诸多破绽。
唉,不怪江湖险恶,要怪自己涉世不深。
天杀的贼人,你们连干粮都没给我留下,把我扔在土坑里,任凭野兽吞噬,和杀了我有什么分别?
要是再让我碰到,非要让你们血溅当场不可。
“噗!”
他手持棍子,来了个刺击的招数,以发泄心中的怨恨。这根棍子关键时刻救了他,一定能帮他找到歹人。
嗯,什么棍子会这样光滑?
他凑近细看,吓得慌忙扔在地上。
哪是什么棍子,分明是一根白骨!
这根白骨的主人一定也是像自己这样的过路人,被凶残的歹人所害。
他们不仅劫财,还害命。可恶至极,必须要找到他们。
四周看了看,那担柴禾也不见了,南云秋顿时理清了思路。
破柴禾都不肯丢弃,说明那家伙就是在这附近蹲点作案,而那担柴禾,只是道具而已。
要是流窜作案,柴禾早扔了。
如果是在附近,那么,眼前这座二烈山就极有可能是他们的巢穴。
他决心抢回东西,报仇雪恨。
昏暗的夜色中,大山像一只巨兽,一张巨网,似乎要把这个苦命的少年吞噬网罗。
他四处踅摸,却连方向都分不清,更别提找到歹人的巢穴。
但是,必须要找到,因为那匹马是他的性命,不能没有它。
折腾了大半个时辰,南云秋斜靠在一棵大树下喘口气,四周是鸣蛩的聒噪,规律而有节奏,把山林映衬得更加宁静。
唉,真累了。
他确信,那个樵夫明日照样会挑着柴禾,继续欺骗像他一样的可怜人。
挥拳击打在倚靠的树上,树纹丝不动,似乎在嘲笑他的柔弱无力。
猛然,南云秋发现了什么,站起身,像狸猫一样,敏捷,迅速。眨眼之间,攀爬到了树梢,摇摇晃晃的,飘飘欲仙。
此刻,
在东南方向,有隐隐的火光闪烁,忽明忽暗。
这个时辰,没有人会来山林野炊,而且,深更半夜还在外游荡的人,大多都不是良人。
他下了树,沿着那个方向,气呼呼的跑去。
没错,正是阿黄他们!
三个人一看就是惯犯,得手后,好像并不担心受害者的报复,也不害怕官府的缉拿,居然大摇大摆在山坳里烤山鸡吃宵夜。
阿黄当然最得意,他是首功嘛。
两碗劣质的薄酒下去,舌头都收不住了:
“老大,今天这一趟,有惊无险,说实话,那点子真厉害。也就是我亲自出马,要是换做旁人,估计够呛。”
他说的旁人指的就是驴脸,因为此刻他正看着驴脸。
驴脸有点挂不住,出言讥讽:
“那小子得亏是个孩子,毛都没长齐,好蒙。要是稍稍大几岁,我和老大估计从此以后,就再也看不到你阿黄喽。”
南云秋摸到他们身后,屏住呼吸。
三个人停止了斗嘴,正在商量分赃的事情。
领头的说道:
“这匹马,我已经传信给寨主,择日孝敬给南山主。阿黄,到时候功劳少不了你的,兴许山主还能当面夸奖你呢。”
“多谢营主栽培。”
原来,
山上最大的首领叫山主,一山又分为数寨,每寨设寨主,而一寨又下辖数个营地,每个营地有营主负责。
可谓等级分明,组织严密,跟官场似的。
嗯,南山主?
南云秋一愣,敢情这二烈山的主人也姓南,兴许和自己还是同族人。
大楚本来姓南的就不多,大都集中在楚州清江浦一带。
“这刀嘛,质地不错,做工精良,你们用着不合适,还是给我吧。”
营主抽出长刀,端详一下,非常满意。尔后,他贴近一看,借着火光,发现刀柄上还刻了四个小字:
河防大营。
顿时破口大骂:
“混蛋,竟然劫的是官兵,你他娘的给咱们山头惹了大祸。”
驴脸也逮住机会,报复阿黄:
“狗日的,你眼睛瞎啊,官兵能劫吗?要是他们知道了,派兵进山围剿,咱们统统完蛋。”
阿黄心里叫苦,回骂他们俩上百遍:
刚才分赃的时候,也没见你们谦让,出了事情,就马上甩锅。
平时还称兄道弟的,翻脸比翻书还快,真叫人恶心。
“营主,怕什么!大不了咱再下去一趟,把那小子宰了,一了百了。”
“嘶!”
马通人性,锅底黑嗅到主人的气味,异常的兴奋,四蹄蹴踏,溅起的沙石飞到了歹人的脸上。
三个土包子不懂马,根本不当回事,还瞪了马一眼。
营主起了杀心,吩咐道:
“既然如此,你们俩下去一趟,埋了那小子再回来,今晚咱就搭个帐篷在这过夜。记住,埋远点,埋深点,千万不能让官兵发现证据。”
两个人心里不满,互相对望,骂骂咧咧拿起兵刃下山了。
营主自斟自饮几杯,从铁钎子上撕咬下一大块山鸡肉,满嘴流油,大快朵颐。
“还是做山贼好,日子逍遥自在,比种庄稼强百倍千倍。”
丝毫没有察觉到,有人已摸到他的身后。
营主还在自言自语:
“宁为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。照我说,乱世更好,照样吃香喝辣的。太平时,老子只是个农民,脸朝黄土背朝天,辛苦一年也不过填饱肚皮。”
很显然,他对自己从事的职业,很有自豪感。
身后的南云秋冷冷道:
“那也未必,乱世时,人命不值钱,说死就死,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“那又怎么样!人死鸟朝天,总归有一死。让你忍饥挨饿,活一千年又能如何?说来说去……咦,你是谁?”
此刻,
南云秋现出身形,目光里掠过阴冷,惨然道:
“我丢了马,还有刀,刚刚在山下碰到阿黄,他说东西都在你这里。你说,我还能是谁?”
“这个狗杂碎,果然靠不住,卖主乞命,不得好死。”
不愧是营主,的确有两下子!
趁说话的工夫,猛然一脚飞起,掀起沙土洒向南云秋,然后顺手向身后抄去。
他要拿那把刀杀人。
一连串的动作非常潇洒,只可惜,那把钢刀已经提前攥在了失主的手上。
眨眼间,南云秋身形晃过,一脚踹翻了营主,刀锋已指向对方的咽喉处。
“好汉不要激动,有话好好说,事情都是阿黄干的,和我无关。”
“你这样当头真不光彩。刚才分赃时,你说过,都是你的英明领导,才有了今天的收获,怎么现在又和你无关呢?”
营主爬起来,跪下地上,连声求饶:
“小英雄饶命,小英雄饶命,可怜我上有八十老母,下有三岁的娃娃,我……”
暗地里,却趁着夜色,悄悄抄起地上的铁钎子,猛地当胸刺来。
“小子,去死……”
南云秋钢刀侧翻,铁钎子正扎在刀面上,发出滋滋的声响,比铁铲铲锅的刺挠声还揪心。
随即,他手腕轻翻,刀锋直插营主胸膛。
那感觉,
正如铁钎子穿过山鸡的身体一样,有点涩涩的。
营主口吐鲜血,趴在地上抽搐两下,断了气。
南云秋对着尸体轻蔑的骂了一句:
“当山贼好吗?狗东西,撒谎都不会,你也就二十出头,会有八十老母?”
他把尸体扶正,还保持手拿铁钎吃烤肉的姿势,然后自己藏在尸体身后。
接下来,
就静等另外两条小鱼上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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