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故事 第三辑 我的婚姻故事
作者 小孩他妈
龙身高一米七二左右,从我们谈恋爱到结婚后这几年,他的体重一直保持在偏瘦的一百二十二斤这样。这对我这个颜控和身材控而言,无疑是很满意的。
我们两个人抱着孩子并肩而行,他的俊朗帅气鲜有人及,我的肥胖丑陋也鲜有人及,偏偏我俩的孩子,都遗传了我俩的优秀基因,那抱在怀中,就很完美地诠释了“赖蛤蟆养出金凤凰”的无厘头梗。
这句不符合常理的话,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当地的俗语,反正我在网络上搜索,是没有搜到这句话的解释意义的,我们当地,却有这一说法。意思是说,夫妇二人都丑陋的,或是夫妇二人有一方是丑陋的,但是生出来的孩子,却是漂亮的不得了。也有劝导年轻的少男少女们,在找对象的时候,不要只注重外貌,而是要更注重内在的意思。褒贬皆可使用。
我结婚前的身材也很好,只是生了孩子后,身材走样的厉害。而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也很辛苦,也就失去了减肥的兴趣和动力。毕竟饿的饥肠辘辘,腰酸腿软的我,也没有那么好的精力,能独自一个人照顾好孩子。
就这样放任自流地跟着龙几年了,他帅气依旧,风采不减当年;我韶华易逝,“面目全非”,全凭母凭子贵,愣是没让龙兴起踹了我的念头。
龙第三次颜值巅峰期,是在我带着孩子从家里去他那里时,按照事先说好的地点,我在那里下车,他在那里等我。
忘记了那是个什么节假日了,反正是一个适合穿西装的季节。我抱着孩子刚从车门处下来,龙已经站在那里在等我。那一眼看去,精神抖擞,挺拔而立,西装革履的他,圆润丰满了大约十斤左右,常年缺少日晒的肌肤,白白嫩嫩的近乎透明,这一眼的惊叹,真的是“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!”
可能是身材好,再加精气神好的缘故吧,他们公司里相熟的同事,穿着统一的工作服,都没有他穿着显得好看。而每当他穿上西装,想陪着我和孩子出去玩耍时,他相熟的同事就会打趣他:“呵——小刘,把走丈母娘家的衣服穿上了?”
龙很老实地回道:“走什么丈母娘家啊?带着老婆孩子出去玩玩。”那一次,我们在上海动物园里照的照片,迄今为止依然保存着,我常常爱不释手地把玩着。喜欢看那上面帅气儒雅,幸福满满的龙;喜欢看那上面孩子开心满足地依偎在龙的怀抱里,被满满的父爱包裹着……
我家两个孩子,从小到大,作为长期留守在老家的儿童,他们从来不缺少母爱,从来缺少的,都是父爱。所以孩子们每一次和龙相聚,无论是时间还是幸福的画面,都弥足珍贵。
龙的第三个颜值巅峰期,维持的时间很短,好像是在下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就又痩回了原来的体重,而这个体重,一直维持了很多年。
不管是不是“情人眼里出西施”的缘故,反正我和龙做了将近三十年的夫妻了,在我印象中,他一直是一个很会管控自己,很自律的人。无论是他的同事,还是三工头的戏谑之言,无疑都是对他的肯定和赞赏。所以,人们后来讨论起爱情时,总是说:“无论你们现在生活的怎么样,在爱情的世界里,他(她)总有令你怦然心动的时候,只是你会把那种感觉,永远记在心里吗?”
很幸运,我记住了那种瞬间惊艳了时光,扰乱了心湖涟漪的感觉,并且一直精心维护和呵护了这么多年……
这被三哥一打趣,话题就扯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,这“老王卖瓜自卖自夸”了这么久,也该言归正传了。
话说工匠们来复工之后,自然就是后期粉刷,贴砖,打地坪那些相对精细的活儿了,工程速度自然也不如前期砌墙快。所以他们行业内有一句话是很实事求是的:“房子毛坯盖好,等于只完成了工程的一半,还有一半,都在后期工程里。”
这后期工程,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我带着孩子住在工地上,和他们共用一个厨房,自然是吃什么喝什么,大家伙都能相互看到。
其实我的生活很简单,除了给孩子做饭精细一点,我自己随便的很。但是母亲过来的时候,有她帮助照顾孩子,我不用寸步不离的跟着,我就会刻意把菜的份量烧的足一些,然后匀出来一部分给他们。
他们也不止一次,很客气地对我说过:“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也吃不多一点,就跟着我们随便吃一点呗,省得自己还要麻烦着去烧。”
那我哪里好意思啊!毕竟我是主家,人家是施工方哦,关系处的再好,该泾渭分明的,也还是要泾渭分明。毕竟谁挣得钱,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哦,他们是,我家龙也是。
但是,厨房就这么大,人家的优势是大锅烧菜,而且是一锅乱炖,那味道,飘香四溢,令人垂涎欲滴。
我印象最深的就是,他们最喜欢吃猪血,据说猪血是打脏的,他们干瓦匠活,粉尘大,常吃猪血对肺好,可以清理肺部尘埃。
烧饭的大哥貌不出众,一双手也因为干活粗糙不堪,但是烧出来的菜,却堪称经典,一直让我回味了这么多年。
他每天十点半,准时去厨房烧饭,连饭加菜,十一点半之前,准时做好。十一点半一到,工匠们准时下班吃饭。
其它菜还好,就是那道猪血,五花肉,老豆腐和干辣椒一锅炖,那是黑白相间,养眼怡心,再加红呼呼的辣椒油漂浮在菜上面,味道每每飘散出来,都想让我厚着脸皮去盛一碗来大快朵颐。
但是那时候只有二十九的我,还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,为了一口吃的,舍得下嫩乎乎的脸面。
馋虫作祟,想吃,又舍不下脸面,那怎么办呢?那就自己准备食材,自己烧呗。
等我把食材买回来后,大哥看到还笑我:“你也会买点别的好吃的,买跟我们一样的吃,你还不如直接从我们锅里盛一碗去吃呢,省的烧还麻烦。”
我说:“我盛来一碗吃,你们不就少吃一碗了吗。”
大哥笑:“老妹,我们不吝啬那一碗菜。”
我也笑,实话实说:“我知道,但是我真不好意思。”
如果换成是一般的主人家,跟瓦工们的关系又亲如兄妹,可能真的就每天蹭饭了,大不了过几天自觉点,买点菜丢给他们,算是加餐呗。但是,一个是我脸皮薄,觉得不好意思,再一个是他们每餐的菜肴里,都加了大量的红辣椒,我家孩子也不适合吃。我若是在他们锅里蹭饭吃了,那肯定会委屈我的孩子了。
所以,那天我买了和他们相同的菜,放在煤气灶上烧,除了没放红辣椒,葱姜蒜是一样不少。在锅里热气腾腾地烧了半天,看着猪血和豆腐都泡起了网眼眼,闻着也香飘四溢了,觉得火候差不多了,起锅装盘,盛饭喊孩子过来吃饭。
给孩子碗里盛上几块瘦肉,猪血,豆腐,再泡点汤,孩子是吃得津津有味。我呢,除了吃块肉觉得满口生香,那猪血和豆腐,是怎么吃怎么觉得那个味道差强人意,最后实在是食难下咽,剩下了大半盘子摆在台子上。
三哥进屋拿材料,他本就是个好戏谑的性子,看到我那剩下的半盘子猪血烧豆腐,是笑得意味深长:“老妹,怎么没吃完啊?”
我实话实说:“看你们每次都吃得香喷喷的,怎么我自己烧出来吃,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了呢!”
三哥笑得开怀:“你那是看人家吃豆腐牙快。”
我说:“真的,感觉你们那烧得特好吃。”
三哥:“我们那是大锅菜,菜量多,菜味也重,香味当然也浓郁。而且柴火锅烧菜,大火炒小火炖,越烧越香。烧这道菜,辣椒是必不可少的配料,可以以辣味掩盖猪血的腥味,算是无辣不欢吧。你看你烧的菜,清汤寡水的,都没有炖出菜原本的味道来,哪里能好吃?”
我被娇生惯养了这么多年,干农活和体力活是不行,但是我自问我烧饭的手艺,还是自带一点天分的,三两桌人的饭菜,我可以随手搞定,怎么到了三哥口中,我就一事无成了呢!
我自证清白:“其实,我平时烧饭手艺还可以的,只要我烧的菜端上桌,都是立马一扫光。”
三哥斜睨着我,一副看我吹牛不打草稿的藐视样,问我:“那这盘菜,你咋不吃完呢?”
呃,这就是很现实的打脸现场了,毕竟这道菜,是真的烧得很失败,我自己都食难下咽啊!
我尴尬地笑:“有些菜,就是好看不好吃。你们之所以吃得香,是因为人多饭香。”
三哥笑,弯腰伸手搬起材料,准备出去干活了,还不忘调侃我:“你就是看人家吃豆腐牙快。晚上再放点辣椒炖炖,会比现在好吃。”
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,狡辩道:“我家孩子不吃辣椒。”
三哥已经走出门外了,扔出一句:“你傻啊!你不会先给孩子盛出来点,然后再放辣椒自己吃啊!”
得,没退路了,退路都被他提前一步堵死了,我再想找理由掩饰自己的失败,已经无能为力去改变木已成舟的事实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疑神疑鬼,反正那天下午进去厨房搬材料的人,我总觉得他们都会瞄一眼我那半盘子猪血烧豆腐,然后隐约听到他们边干活边嬉笑的声音里,有那么一句“看人家吃豆腐牙快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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