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后的清晨,山林间还裹着淡淡的雾气。
那雾气不是浓得化不开的那种,而是像一层薄纱,轻轻笼在树梢和草叶上,阳光透过雾气洒下来,变成细碎的光斑,落在地上晃悠悠的。湿润的空气里混着草木的清香,还有泥土的腥气,吸一口都觉得沁凉。路边的草叶上挂着圆滚滚的露珠,任弋不小心踩上去,露珠 “啪” 地炸开,湿了裤脚,凉丝丝的触感顺着脚踝往上爬。
任弋跟着霍去病走在崎岖的小路上,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,脚步时不时顿一下,避开路边的碎石。他看着周围大同小异的树林,语气里满是怀疑:“不是我说,霍兄,你真确定这条路通往山脚?我怎么看这树都跟昨天绕的那片长得一样,连歪脖子的角度都差不多。”
霍去病脚步顿了顿,回头挠了挠头,耳尖微微泛红,脸上带着点尴尬的笑,却依旧硬气地梗着脖子:“包的包的,任兄,你就再信我一次!我记得上次傍晚就是往这个方向走的,前面拐个弯就能看到下坡路,肯定没错!”
“你昨天傍晚也是这么说的。” 任弋翻了个白眼,想起昨晚的惊险,后背还隐隐发紧,“结果呢?咱俩拐过弯就看到个黑漆漆的山洞,差点掉进一只熊罴的窝里!那熊的爪子比我送你那匕首还长,拍在树上都能留下三道印子,要不是我反应快拉你躲进旁边的树洞,咱俩现在可能都成熊粪了!”
提到昨晚的事,霍去病的耳朵红得更明显了,他讪讪地笑了两声,抬手挠了挠脸颊:“嘿嘿,那不是天黑看走眼了嘛。记忆里明明就是那条小路,谁知道那熊窝藏得那么隐蔽,洞口还被藤蔓挡着。这次真的不一样,你再信一回,指定能带你下山嗷!”
任弋叹了口气,从口袋里摸出一小瓶驱蚊水。瓶身已经快空了,只剩下浅浅一层淡绿色的液体,晃一下都能听到水声。他对着脖子和手腕各喷了两下,淡淡的薄荷味散开来,勉强压下周围蚊子的嗡嗡声:“但愿吧,我的驱蚊水已经不多了。再在山里呆下去,咱俩真得被山里的蚊子活活吸干了!你看你胳膊上的包,都快连成串了,再挠都要破了。”
霍去病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胳膊,上面确实布满了红色的蚊子包,有的已经被他挠出了细小红痕。他打了个冷战,像是想起了蚊子叮人的痒意,脚底的速度又快了几分,嘴里还不停念叨着:“快了快了,再走半个时辰,肯定能看到人!到时候找家客栈,先点两盘肉解解馋!”
或许是运气终于来了,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,前方的雾气渐渐散去。
任弋突然觉得眼前亮了起来,抬头一看,瞬间松了口气,一片错落有致的村庄出现在视野里。土黄色的房屋屋顶铺着青灰色的瓦片,袅袅炊烟从烟囱里冒出来,顺着风飘向远方;田间有穿着粗布衣裳的农民在劳作,有的弯腰插秧,手里的秧苗整整齐齐插在水田里;有的扛着锄头除草,时不时直起腰捶捶后背;远处传来鸡鸣犬吠的声音,还有孩子的笑声,热闹又鲜活,无一不在述说着两人终于回到了人类文明社会。
“你看!我就说吧!” 霍去病兴奋地指着村庄,像个邀功的孩子,手都快指到村庄的屋顶了,“我就说这个方向就一定能下山!这下信我了吧?”
任弋也松了口气,嘴角忍不住上扬。他拍了拍霍去病的肩膀,语气里带着点调侃:“行,算你对了。等会儿找家好点的客栈,我请你吃肉。”
两人放慢脚步,漫步走进村庄。
眼前的一切都透着新奇。有妇人坐在自家门槛上缝补衣裳,手里的针线在粗布上穿梭,布料是靛蓝色的,上面还打了两个补丁;她时不时抬头,对着追着蝴蝶跑的孩子喊两句,那孩子扎着羊角辫,手里拿着个布偶,蝴蝶是黄色的,飞得低低的,引得孩子追着跑了半条街。
墙角的石凳上坐着位白发老者,手里摇着把蒲扇,扇面上画着简单的山水图案;他旁边坐着个中年汉子,两人凑在一起说着闲话,时不时传来低低的笑声。不远处的巷口,突然传来吹吹打打的乐器声,还夹杂着人群的欢呼声,红色的绸缎从巷口飘出来,风一吹,像跳动的火焰。
“欸!那是啥热闹?” 任弋耳朵尖,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,只见一群人簇拥着一顶红色的花轿,正朝着村口的方向走。花轿周围的人穿着喜庆的衣裳,有的手里拿着锣鼓,有的吹着唢呐,声音震天响。
“好像是娶亲的队伍!” 霍去病也看了过去,眼睛瞬间亮了,拉着任弋就往那边走,“走,去看看!娶亲的酒席上肯定有肉,说不定还能蹭两口!”
任弋比他更急,没等霍去病拉着走,就快步拦住一个路过的中年汉子。
那汉子扛着一捆柴,柴捆不算粗,却捆得整整齐齐;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褂,袖口卷到胳膊肘,露出黝黑的胳膊,上面还沾着点泥土;脸上带着憨厚的笑,看起来老实又和善。
任弋停下脚步,拱手问道:“这位大哥,敢问那边正在娶亲的是何人?看这阵仗,倒像是村里的体面人家。”
汉子被拦住也不恼,先把柴捆轻轻放在路边,免得压坏了人家的菜畦。他憨厚地挠了挠后脑勺,指节上还有点老茧,脸上的笑容更浓了:“哦,你说那边啊,那是孔明先生正在迎娶黄府家的千金呢!我刚从那边过来,可热闹了!黄老爷亲自把闺女背出来的,孔明先生还骑着匹高头大马,穿得红通通的,俊得很!”
“孔明先生!” 任弋眼睛瞬间亮了,声音都拔高了几分,心脏还忍不住跳快了两拍,“不会是字孔明,名诸葛亮的那位诸葛先生吧?” 他没料到居然能撞上诸葛亮结婚!这可是三国里的超级大明星,这种百年难遇的热闹,说什么也得凑!
“正是诸葛夫子!” 汉子点了点头,好奇地打量着任弋和霍去病。他的目光落在任弋的运动服和霍去病的汉服上,眼神里带着点疑惑,却没多问,只是笑着说:“看二位的穿着,不像是村里的人,莫不是诸葛夫子的旧识?特地从外地来贺喜的?”
“我等久闻孔明先生大名,对他仰慕已久,今日碰巧路过,正好遇到这场喜事,想着过来凑个热闹,沾沾喜气。” 任弋笑着拱手道谢,语气里满是真诚,“多谢大哥告知,我们这就过去看看。”
说完,他回头一把拉住还在低头端详匕首的霍去病。
霍去病手里还攥着那把任弋送的特种匕首,正用手指轻轻摸着刀刃,刀刃泛着冷光,他总觉得这材质比漠北最好的精铁还结实,正琢磨着能不能用来削根木矛,被任弋一拉,才骤然惊醒:“唉唉唉,我们这是干啥去?不去找地方先把虎皮和虎骨换钱了?那可是能换不少肉的!”
“换钱不急!” 任弋拉着他往娶亲队伍的方向走,脚步都快了几分,语气里满是兴奋,“那边是诸葛亮娶亲!就是我跟你说过的,特别厉害的谋士!这种热闹可遇不可求,先去看看,说不准还能蹭个酒席!”
霍去病一听蹭酒席,眼睛瞬间亮了,也不再纠结换钱的事,立刻跟上任弋的脚步,甚至还主动加快了速度:“那快走!要是去晚了,酒席的肉都被别人吃光了!”
两人挤过围观的人群,却没敢靠太近。
毕竟是陌生人,贸然凑到新人跟前,难免显得失礼。任弋四处看了看,发现旁边有个两层的土坯房,房檐不高,屋顶铺着青瓦,看着还算平整,边缘还长着几丛杂草。他拉着霍去病绕到房后,房后有个半人高的土坡,借着土坡的力道,稍微一蹬,脚尖就勾住了瓦片,轻松翻上了屋顶。
霍去病也跟着爬上来,动作比任弋慢了点,差点踩滑瓦片,还好及时抓住了房檐的木梁。
屋顶的瓦片还带着点清晨的潮气,摸上去凉凉的。任弋趴在瓦片上,从空间里摸出一个黑色的望远镜,镜身不算大,握在手里刚好。他调整了一下焦距,对准娶亲队伍的方向。霍去病起初还挺抗拒,皱着眉说 “趴在屋顶看别人娶亲,跟小偷似的”,可当任弋把另一个银色的望远镜递给他时,他立刻变了脸色,接过望远镜就凑到眼前,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到处乱看,连刚才的抱怨都忘了。
“嘿,你还别说,这诸葛亮长得真挺帅的!” 任弋通过望远镜,清楚地看到队伍前方的男子。
那男子身高约莫一米九,穿着一身正红色的喜服,衣摆上绣着暗纹的祥云图案;他的头发用玉簪束着,面容立体,鼻梁高挺,眉宇间透着股文雅又沉稳的气质,哪怕隔着一段距离,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书卷气,确实配得上《三国志》里 “容貌甚伟” 四个字。
霍去病也拿着望远镜看得入神,嘴里啧啧称奇:“帅是帅,不过咱俩为啥要爬楼顶上看啊?站在下面看得更清楚,还能跟别人讨颗喜糖吃。” 话虽这么说,他的手却没放下望远镜,反而调了调焦距,看向远处吹唢呐的人,“不过话又说回来,这望远镜真好用啊!看得比我拉弓瞄准还清楚!连那吹唢呐的人脸上的汗都能看见!这要是领兵打仗能带上一个,站在高处就能看清敌军的阵型,连他们的旗帜都能认明白,啧啧啧,我都不敢想象能有多爽!”
“胆小鬼,我就敢想~” 任弋笑着解释,手指指了指下面拥挤的人群,“爬楼顶是为了站得高看得远啊!下面人太多,挤进去连轿子顶都看不见,还得被人推来推去。而且你不觉得这样偷偷看,显得我俩特别酷吗?跟那些挤在下面的人不一样,有种‘旁观者清’的感觉。”
霍去病显然早已习惯了任弋口中的现代化说辞,倒也没太纠结酷不酷,只是撇了撇嘴,继续拿着望远镜到处看。一会儿看诸葛亮的马,一会儿看抬轿子的轿夫,一会儿又看围观人群里的孩子,忙得不亦乐乎,连眼睛都没眨几下。
没过多久,黄府的大门 “吱呀” 一声打开了。
一位穿着青色长袍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,袍子的袖口和领口绣着精致的竹叶纹,他的背上背着一位女子,这位想必就是黄承彦。女子身着十二单衣式玄纁深衣,外披红纱霞帔,霞帔上用金线绣着缠枝莲图案,在阳光下泛着光泽;她头戴凤冠,凤冠上的珠钗轻轻晃动,脸上盖着红色的盖头,只能看到纤细的身形,走路时脚步轻轻的,像踩在云朵上。
花轿旁的诸葛亮立刻上前一步,手里拿着一根红木秤杆,秤杆上还系着红色的流苏。他动作轻柔地挑开轿帘,然后小心翼翼地扶着女子的手,将她慢慢迎进轿中。那动作里满是温柔,连手指都轻轻握着,生怕弄疼了对方。
围观的人群立刻爆发出欢呼声,有人拍手,有人扔着花生和红枣,还有孩子跟着喊 “新娘子!新娘子!”。吹鼓手也加大了力度,唢呐声更高了,锣鼓声 “咚咚锵” 地响着,混在一起,热闹得能掀翻屋顶。
紧接着,队伍开始移动,朝着城外的方向走去,看样子是要绕着城巡游一圈,让街坊邻居都沾沾喜气,再回诸葛亮的住处拜堂。
任弋躺在屋顶上,懒洋洋地看了两眼巡游的队伍,没再继续用望远镜。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,刚在山里受的凉都散了。
耳边突然传来 “咕噜噜” 的声音,特别响。任弋扭头一看,只见霍去病正捂着肚子,脸上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,眼神却直勾勾地盯着任弋的口袋,嘴角还偷偷咽了下口水,显然是又饿了。
“真是服了你了,刚走没多远就饿。” 任弋翻了翻白眼,却还是抬手从空间里取出一笼包子。那是一笼热气腾腾的竹笼,笼盖一打开,白色的热气就冒了出来,裹着肉香和豆沙香,瞬间散开来。里面的包子有十几个,分两种馅:猪肉大葱馅的皮上捏着褶子,油光锃亮;豆沙馅的圆滚滚的,上面还点了个红点,看着就软乎乎的。
他把竹笼放在屋顶上,霍去病毫不迟疑地伸手抓起一个猪肉大葱馅的,张嘴就咬。
嚼嚼(?′?`?)嚼嚼
“唔…… 任兄,不得不说,你的美食,真是每一次都能震撼我!” 霍去病一边嚼一边含糊地说,包子的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流,他也不在意,用手背随便擦了擦,又伸手抓起一个,“太好吃了!这肉馅比长安酒楼里的还香,一点都不腻!这豆沙馅的肯定也好吃,我等会儿得尝两个!”
“慢点吃慢点吃!没人跟你抢!” 任弋无奈地说着,顺手从空间里摸出一瓶矿泉水。瓶身是透明的,里面的水还带着点凉意,他拧开瓶盖,递到霍去病面前,“别噎着,喝点水顺顺。”
每次拿出食物,这厮总是狼吞虎咽,毫无半点侯爷的风度,活像个没吃过饱饭的孩子。任弋自己也拿起一个豆沙馅的包子,慢慢吃着。豆沙馅的甜度刚好,不齁人,包子皮也松软,咬一口能尝到淡淡的麦香。他看着远处渐渐远去的娶亲队伍,心里忍不住感慨,没想到在三国世界,还能亲眼见证诸葛亮的婚礼,这趟穿越也算不虚此行了。
吃饱喝足,两人又在屋顶上歇息了片刻。
风从耳边吹过,带着村里的饭菜香,还有糖画的甜香。等屋顶的潮气散得差不多了,他们才顺着房后的梯子爬下来。那梯子原本是村民用来修屋顶的,就靠在墙边。两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朝着村庄的繁华处走去。
村庄的主街上比刚才更热闹了。
路边有不少店铺,卖粮食的店铺门口堆着麻袋,里面装着小麦和大米;卖布匹的店铺挂着各色布料,有靛蓝的、土黄的,还有少数红色的;铁匠铺的店铺门口摆着锄头、镰刀,锃亮的金属在阳光下反光。最中间还有一家看起来还算正规的药材店,店面不算大,门口挂着个木牌,上面写着 “济世堂” 三个大字。
任弋和霍去病走进药材店,店里立刻飘来浓郁的草药味,混合着当归、枸杞的香气。柜台后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中医,他穿着件灰色的长衫,袖口有些磨损,正低头整理药材。手里拿着个小秤,把药材分成一小包一小包的,药柜上还贴着纸张,写着 “甘草”“黄芪”“当归” 等字样。
“掌柜的,我们有些山里采的草药和动物器官,想换些钱。” 任弋走上前,从口袋里摸出用布包好的东西。打开布包,里面是之前在山里偶然采到的灵芝、人参。灵芝不算大,却长得完整,菌盖是深褐色的;人参有两根,年份不算太长,却也根须齐全;还有用另一个小布包好的虎鞭和虎牙,虎鞭干燥完整,虎牙泛着莹白的光泽,一看就是好东西。
老中医抬起头,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,镜片是圆形的,边缘有些磨损。他伸手接过东西,先是拿起灵芝,用手指捏着闻了闻,又翻过来看看菌柄;接着拿起人参,仔细数着根须;最后看到虎鞭和虎牙时,眼睛瞬间亮了,手指轻轻摸了摸虎牙的边缘,语气里满是赞叹:“这些都是好东西啊!尤其是这虎鞭,品相完好,干燥无霉,是难得的药材;虎牙也完整,能入药也能做配饰。这样吧,这些草药我给你五十文,虎鞭和虎牙给你两百文,一共两百五十文,你看怎么样?”
任弋对古代的钱币没什么概念,不知道两百五十文能买多少东西,便转头看了看霍去病。
霍去病以前在长安也常帮着家里买东西,知道两百五十文不算少,足够普通人家买半袋米、两斤肉,吃上半个月。他点了点头,对着任弋说:“可以,掌柜的给的价格很公道,就按他说的算。”
老中医听了,立刻笑着转身去拿钱。他从柜台下的抽屉里取出一串铜钱,铜钱是圆形方孔的,用红绳子串着,一共两百五十文,沉甸甸的。他把铜钱递到任弋手里,还叮嘱道:“这钱你收好了,路上人多,别弄丢了。要是以后还有这些好东西,记得再来我这。”
任弋接过钱,入手沉甸甸的,铜钱带着点温热的触感,是刚从抽屉里拿出来的温度。他和霍去病对着老中医拱了拱手,齐声说了句 “多谢掌柜”,然后走出药材店。
手里有了钱,两人的心情也轻松了不少,悠哉游哉地在街上逛了起来。
街上比刚才更热闹了。路边有个糖画摊,摊主正用勺子舀着融化的糖稀,在石板上画着图案,有的画成龙,有的画成兔子,还有画成蝴蝶的,糖稀是金黄色的,冷却后晶莹剔透,引得孩子围着摊边不肯走。旁边的糖葫芦摊也热闹,摊主正把糖葫芦插在草靶子上,每串有七颗山楂,裹着厚厚的糖霜,在阳光下泛着光泽,甜香飘得老远。
有孩子拿着红色的风车跑过,风车叶转得飞快,“哗啦啦” 地响;不远处有位妇人正在跟布店老板讨价还价,妇人拿着一块靛蓝色的布料,说 “这布能不能再便宜点,我给娃做件衣裳”,老板笑着说 “已经是最低价了,再便宜就赔本了”。
任弋看着眼前的景象,突然觉得这样的平凡日子,倒也别有一番滋味,没有丧尸的嘶吼,没有战场的厮杀,只有人间的烟火气,温暖又踏实。
“任兄,咱们接下来去哪?” 霍去病一边盯着糖画摊,一边问道,眼睛都快粘在糖画上了,“是找家客栈住下,还是再逛逛?我看那糖画挺好的,想尝尝。”
任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笑着说:“先找家客栈住下,把东西放下,总不能一直把虎皮扛在身上。等放好东西,咱们再出来逛,糖画、糖葫芦都给你买,再找家酒馆点两盘肉,好好吃一顿。”
“好!” 霍去病立刻点头同意,脚步都快了几分,眼睛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糖画摊,生怕摊主收摊了,“那咱们赶紧找客栈!我刚刚听到有人说城里最好的客栈有肘子,特别香!”
任弋笑着点头,跟在他身后。阳光洒在两人身上,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,混在热闹的人群里,渐渐朝着街尾的客栈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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