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风的运动鞋碾过碎石路,发出细碎的“咔嚓”声。他低头看了眼腿上的伤口——淡粉色的新肉已经完全覆盖了之前的划痕,连个红印都没剩。
初级自愈的能力像层隐形的铠甲,让他连走路都更踏实。怀里的小雨蜷成小团,呼吸轻得像片羽毛,发梢还沾着草屑。
“再坚持会儿,前面应该能有辆车。”他轻声哄着,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消防斧的斧柄。
就在这时——
“哐当!”
金属撞击声像炸雷般撕裂空气。紧接着是丧尸的低嚎,混着男人的喘息,从前方十字路口传来。林风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,他轻轻把小雨放到路边茂密的狗尾草丛里,扯了根枯枝盖在她身上:“小雨乖,哥去前面看看,马上回来。别出声,啊?”
小雨迷迷糊糊蹭了蹭他的手背,算是应了。
林风猫着腰摸过去,扒着墙根露出半张脸。十字路口中央,一个高个子男人正背对着他,手里握着根碗口粗的钢管,正和三只丧尸缠斗。男人穿件洗得发白的迷彩服,肩线笔挺得像刀削的,后颈有道淡白色的疤,随着动作若隐若现。
“砰!”
钢管狠狠砸在其中一只丧尸的太阳穴上,黑血混着脑浆溅在水泥地上。男人反手一拧,钢管划出半圆,又敲碎了另一只丧尸的下巴。第三只扑过来时,他侧身避开,钢管尖端精准扎进丧尸的眼窝,借力一挑——丧尸像破麻袋似的飞出去,撞在电线杆上,瘫成滩烂泥。
整套动作行云流水,没有半分多余。
林风看得眼睛发亮。这身手……比他见过的所有幸存者都利落!
“我去!林风?!”
男人突然转头,汗水顺着下颌滴落。林风这才看清他的脸——古铜色的皮肤,剑眉星目,左脸颊还有颗小痣。高中时,这颗痣总在他打篮球时随着动作晃,像颗会动的黑星星。
“李磊?!”林风脱口而出。
李磊愣了两秒,随即咧嘴笑出白牙:“我靠!你这小子居然还活着!老子当特种兵三年,回老家就听说你家小区沦陷了,还以为你……”他拍了拍林风肩膀,力道大得像在捶铁块,“真是他乡遇故知!走,跟哥哥说说,你怎么混成这样?”
两人找了个干净的墙根坐下。李磊拧开军用水壶灌了口,水珠顺着下巴淌进领口:“我退役后在家待了半年,这破病毒一来,我妈让我去乡下接我奶奶,结果半道上……”他指了指自己胳膊上的抓痕,“差点交代在那。后来我捡了根钢管,专挑丧尸少的路走,打算去郊区找我表舅的农场。”
林风摸出根棒棒糖塞给小雨,自己也含了颗:“巧了!我们也去郊区!我妹小雨,爸妈没了,就剩我们俩。”他故意撸起袖子,露出结实的肱二头肌,“现在体质8、力量10,自愈能力贼强,跟着你混,绝对不拖后腿!”
李磊盯着他的胳膊乐:“就你这小身板?我高中时一拳能把你撂翻三个。”
“现在不一样了!”林风梗着脖子,“我能单手举五十斤大米,能砍丧尸跟切菜似的!”
小雨从草丛里探出脑袋,揉着眼睛:“李叔叔好……”
李磊的表情瞬间软下来,从口袋里摸出块巧克力塞给她:“小雨乖,叔叔带你找好吃的。”
“我不要巧克力……”小雨攥着巧克力摇头,“我要草莓。”
“行,等找到农场,叔叔给你种一片草莓园。”李磊揉了揉她的小辫子,转头对林风挑眉,“你小子可以啊,带娃比带兵还难。”
“那必须的。”林风笑了,“我妹可是我的命。”
两人并肩往郊区走。李磊的迷彩服沾着草屑,却依然板正;林风的校服洗得发白,却干干净净。小雨趴在林风背上,揪着他的耳朵问:“哥,李叔叔会打怪兽吗?”
“会。”林风看了眼走在前面的李磊——男人正弯腰捡了块碎玻璃,在裤腿上划出个小口子,测试锋利度,“比我还厉害。”
李磊头也不回:“少拍马屁!等会遇到丧尸,你负责砍后脑勺,我负责敲膝盖,小雨……”他回头冲小雨眨眨眼,“你就负责喊加油。”
小雨拍着小手笑:“我要喊‘李叔叔最棒’!”
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他们身上,把四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。林风摸了摸怀里的绿核残渣,又看了看身边的李磊和小雨——原来末日里最珍贵的,不是变强的能力,是能一起走下去的人。
前方的路还很长,丧尸的嘶吼还在远处回荡。但这一次,他不再是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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