蓓薇被正式批捕的那天,北京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。
雪花细碎,落在看守所高高的围墙上,很快融化成水痕,像眼泪。我站在会见室的玻璃窗前,看着狱警带她进来。她瘦了,囚服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,素面朝天的脸在日光灯下苍白得像纸。但看见我时,她还是笑了,那个我熟悉的、带着点狡黠的笑。
“李廷。”她坐下,隔着玻璃,“下雪了。”
“嗯。”我把手贴在玻璃上,她也贴上来,掌心相对,却隔着一层冰冷的屏障。
“案子……怎么样了?”我问。
“移送检察院了。”她说得很平静,像在说别人的事,“赵警官说,证据确凿,故意杀人罪,情节恶劣,至少十年以上。”
十年。
三千六百五十天。
我喉咙发紧,说不出话。
“别难过。”她反而安慰我,“这是我应得的。陈默……是我害死的。虽然我没想让他死,但他确实因我而死。”
她顿了顿,眼睛看向窗外飘落的雪:“李廷,你知道吗?在看守所的这些天,我想了很多。想我们小时候,想我们来北京,想陈默,想王璐,想所有因为我而受伤的人。”
她转回头,看着我:“我错了。错得离谱。我以为爱是占有,是控制,是把你绑在身边,不让任何人靠近。但我忘了,爱首先是尊重,是信任,是让你成为你自己。”
她笑了,笑得很苦:“可惜,我明白得太晚了。”
“不晚。”我说,“蓓薇,只要你认罪悔罪,好好改造,我会等你。十年,二十年,我都等。”
她摇头:“李廷,别等了。我不值得。”
“值不值得,我说了算。”
她沉默。然后,伸手,隔着玻璃,想摸我的脸。
“李廷,”她轻声说,“如果有下辈子,我们还要在一起。但下辈子,我要做个正常人,谈一场正常的恋爱,过正常的生活。”
“好。”我说,“下辈子,我们做正常人。”
会见时间到了。狱警带她走。她回头,看了我最后一眼。
那眼神,像雪,干净,冰冷,转瞬即逝。
走出看守所时,雪下大了。我站在路边,点了支烟。烟很呛,呛得我咳嗽,眼泪都出来了。
手机震了。是赵警官。
“李先生,”他说,“林蓓薇的案子,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了。开庭时间定在下个月十五号。”
“这么快?”
“证据确凿,没什么好拖的。”赵警官顿了顿,“另外,有件事要告诉你。我们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,林蓓薇可能还涉及另一起案子。”
我心跳停了一拍:“什么案子?”
“王璐。”赵警官说,“她辞职后,回了老家。但上周,她老家派出所接到报案,说王璐失踪了。我们调取了监控,发现她失踪前,林蓓薇去找过她。”
我手一抖,烟掉在地上。
“什么时候?”
“陈默死后的第三天。”赵警官说,“监控显示,林蓓薇去了王璐老家,在她家楼下等了两个小时。王璐下楼后,两人说了几句话,然后一起走了。之后,王璐再也没出现过。”
我浑身冰冷。
“你们……找到王璐了吗?”
“还没有。”赵警官说,“但我们在林蓓薇的电脑里,发现了新的视频。是她和王璐见面的录像。”
视频。
又是视频。
这个习惯监视一切的女人,连犯罪都要录下来。
“视频里,”赵警官继续说,“林蓓薇对王璐说:‘你辞职是对的。但还不够。你要彻底消失,从李廷的世界里消失。’王璐很害怕,说她会离开北京,再也不回来。但林蓓薇说:‘我不信。除非你死。’”
赵警官顿了顿:“然后视频就断了。之后发生了什么,我们不知道。但王璐失踪了,林蓓薇是最后一个见她的人。”
我靠在墙上,浑身发软。
王璐。
那个给我送花、被我拒绝、最后辞职离开的女人。
她也因我而死?
或者,生不如死?
“李先生,”赵警官说,“如果你知道什么,最好现在说出来。否则,等我们查出来,你就是共犯。”
我知道什么?
我知道蓓薇有病,知道她偏执,知道她有毒。
但我不知道,她会杀人。
或者说,我不知道,她真的会杀人。
我以为陈默的死是意外,是过失。
但现在看来,可能是预谋。
甚至,可能是连环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最后,我说,“我真的不知道。”
赵警官叹了口气:“李先生,你让我很失望。我以为,经历了这么多,你会清醒一点。但你还是选择包庇她。”
“我不是包庇她。”我说,“我是……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“那就让法律来决定。”赵警官说,“下个月十五号,法院见。”
他挂了电话。
我站在雪中,看着手机屏幕暗下去。
雪越下越大,落在肩上,很快积了一层。
像罪,一层一层,把我埋起来。
回到家时,天已经黑了。
屋里没开灯,冷得像冰窖。我打开灯,看着这个曾经充满烟火气的家——厨房里还有蓓薇没洗完的碗,沙发上还有她没织完的围巾,卧室里还有她没带走的香水。
一切都在,只是人不在了。
我走到书架前,拿起那个相框。里面是我们初中毕业的合照,她扎着麻花辫,我板着脸。阳光很好,我们都笑得很傻。
那时候的我们,怎么会想到今天?
怎么会想到,爱会变成罪,青梅会变成毒果?
我想起乙一的小说《动物园》,那个日本作家擅长写黑暗中的温情,写扭曲中的纯爱。他的笔下,爱可以是毒,可以是罪,可以是毁灭一切的力量。就像《七个房间》里姐弟相濡以沫的温情,在血腥的背景下显得格外珍贵。但我们的故事里,连那点温情都没有了,只剩下罪和罚。
我把相框扣在桌上,走到阳台。雪还在下,整个北京白茫茫一片,像被洗刷过的罪。
手机又震了。这次是王璐的母亲。
“李廷,”她声音哽咽,“小璐……小璐失踪了。警察说,和你女朋友有关。是真的吗?”
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“阿姨,”我说,“对不起。”
“对不起有什么用?”她哭了,“我女儿要是出了什么事,我不会放过你们的!”
她挂了电话。
我握着手机,站在阳台上,看着雪。
雪真干净啊。
干净得,让我觉得自己脏。
开庭前一周,我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。
厚厚一叠,像砖头。我翻开,一页一页看。故意杀人罪(陈默),故意伤害罪(王璐,未遂),非法拘禁罪(王璐),非法持有危险物质罪(秋水仙碱、乌头碱等)……
罪名很多,证据很多。
视频,录音,药瓶,针管,日记,监控……
铁证如山。
蓓薇完了。
我也完了。
因为起诉书里,我也被列为“涉嫌包庇罪”的嫌疑人。
赵警官说得对,我是共犯。
从我知道真相却选择隐瞒的那一刻起,我就是共犯。
我合上起诉书,走到窗边。雪停了,但天还是阴的。楼下有几个孩子在堆雪人,笑声传上来,清脆得像铃铛。
多好啊。
正常人的生活,正常的快乐。
而我,再也回不去了。
开庭那天,我去了。
法院门口围了很多记者,长枪短炮,对着每一个进出的人。我低着头,快步走进去。
法庭里,蓓薇坐在被告席上,穿着囚服,戴着手铐。她瘦了很多,但背挺得很直,眼睛看着前方,像在等待判决,又像在等待解脱。
检察官宣读起诉书,一条一条,罪状累累。辩护律师试图辩护,说陈默的死是过失,说王璐的失踪与蓓薇无关。但证据太充分了,辩护显得苍白无力。
最后,法官问蓓薇:“被告人林蓓薇,你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蓓薇站起来,看着法官,又转头看向旁听席上的我。
“我认罪。”她说,声音很平静,“陈默是我害死的,王璐是我绑架的。我都认。”
法庭里一片哗然。
“但是,”她继续说,“我想说,这一切,都是因为爱。”
她看向我,眼睛红了:“李廷,我爱你。爱到发疯,爱到失去理智,爱到……犯下这些罪。我知道我错了,我知道我罪有应得。但我从不后悔爱你。如果有下辈子,我还会爱你,但我会用正确的方式。”
她哭了,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。
“法官大人,”她转向法官,“我请求重判。我罪孽深重,不配得到宽恕。我只希望,我的罪,能警醒那些和我一样的人——爱不是占有,不是控制,不是毁灭。爱是……放手。”
她坐下,低下头。
法庭里安静得可怕。
法官宣布休庭,合议庭评议。
我坐在旁听席上,看着蓓薇的背影。她瘦小的肩膀在颤抖,像风中落叶。
我想起小时候,她也是这样,受了委屈就一个人躲起来哭。那时候我会去找她,抱着她,说:“别怕,我在这儿。”
现在,我还能说这句话吗?
还能吗?
休庭时,赵警官找到我。
“李先生,”他说,“王璐找到了。”
我猛地抬头:“在哪?”
“郊区一个废弃工厂。”赵警官说,“林蓓薇把她关在那里,每天送食物和水。她还活着,但精神受了刺激,需要治疗。”
我松了口气。
至少,王璐还活着。
至少,蓓薇没有杀她。
“林蓓薇在视频里说的‘除非你死’,是吓唬她的。”赵警官说,“实际上,她只是把王璐关起来,想让她‘消失’。但这也构成了非法拘禁罪。”
他顿了顿:“不过,因为王璐还活着,而且林蓓薇主动交代了关押地点,这算立功表现,可能会从轻处罚。”
从轻。
但能轻多少?
十年?八年?
还是更久?
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蓓薇完了。
我也完了。
再次开庭时,法官宣判。
“被告人林蓓薇,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;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犯非法持有危险物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。”
十五年。
五千四百七十五天。
蓓薇听完判决,很平静,甚至笑了笑。
她转头看向我,用口型说:“等我。”
我点头。
但我知道,我等不了。
不是不想等,是等不起。
十五年,太长了。
长到足以让爱变成恨,让记忆变成灰。
长到,我们都变成陌生人。
宣判后,我被带到了另一个法庭。
关于我的包庇罪。
检察官指控我明知林蓓薇犯罪,却隐瞒不报,构成包庇罪。辩护律师说我是受胁迫,是恐惧,是情感绑架。
最后,法官判我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。
缓刑。
意味着,只要在两年内不再犯罪,我就不用坐牢。
意味着,我还能自由。
但我的心,已经坐牢了。
终身监禁。
走出法院时,天晴了。
阳光很好,照在雪地上,反射出刺眼的光。我眯起眼睛,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。
手机震了。是陈默父亲。
“李廷先生,”他说,“判决我看到了。十五年,还算公道。”
“对不起。”我说。
“对不起没用。”他说,“但我原谅你了。不是因为你值得原谅,是因为我不想再恨了。恨太累了,我累了。”
他顿了顿:“你女朋友……林蓓薇,她也是个可怜人。爱得太深,就成了毒。你们这坛青梅酒,酿了二十年,终于酿成了毒酒。喝下去的人,都中毒了。”
他挂了电话。
我站在法院门口,看着来来往往的人。
每个人都行色匆匆,奔向各自的目的地。
而我,没有目的地了。
蓓薇在监狱里,我在缓刑中。
我们的爱,在判决书里。
我们的青春,在罪与罚里。
我们的青梅,终于变成了毒果。
有毒,致命,无法挽回。
那晚,我又梦见小时候。
梦见村口那棵老槐树,梦见我们在树下乘凉,她给我扇扇子,我给她编花环。
阳光很好,风很轻。
她说:“李廷,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?”
我说:“会。”
她说:“那如果有一天,我做了错事,你还会要我吗?”
我说:“会。”
她说:“多大的错事都会?”
我说:“多大的错事都会。”
然后树倒了。
不是被砍倒的,是自己倒的。
倒下来,压在我们身上。
我惊醒,一身冷汗。
窗外,天快亮了。
新的一天。
没有蓓薇的一天。
没有爱的一天。
只有罪,和罚。
只有毒,和果。
而我们,终于尝到了这枚毒果的滋味。
苦,涩,致命。
但,是我们自己酿的。
自己种的因,自己收的果。
怨不得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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